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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an666888

[投诉曝光] 12.1事故肇事司机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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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51好人 发表于 2010-12-18 11:23
回复 老龙 的帖子

请你注意你的言辞,和修养,别这么没素质,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毕竟网络不是粪坑 ...

好笑,盖大帽?
人家说错那句了?素质啊素质
发表于 2010-12-18 11: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回复 葫芦 的帖子

什么好笑,既然他说的每错,难道你说的话是泡登话,这是他的话,引用一下。
发表于 2010-12-18 11: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没什么好说的,大家自己看看你的言论吧。笑人
不带这么袒护人的!
1。
我们在批评谴责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自己有酒驾的经历,一定要反思啊,酒驾害人害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反过来想想,如果是我们撞死了人,我们还会说:酒后驾驶,拉出去崩了那混蛋吗? 想明白了,再评论别人,毕竟这样的事谁也不想看到,何况张家父亲也撞死过别人,他靠关系摆平了那件事,逍遥法外,然而今天的肇事者确实主动自首了,我想他比谁都后悔,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2。
前几年死者的父亲当时也撞死了别人,后来依靠权术和关系摆平了一切,他唯一受到惩罚就是丢掉了所在公安局的的工作,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选择躲在外地作生意,不料,现在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撞死了,却要依靠自己的战友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关系,选择致别人于死地,哎,表示同情,!人还是保持一颗善心。。。。

我就问你
你的一颗善心是这么保持的?
死者爹撞死过人,两个女孩就活该死?
死者爹撞死过人,现在酒驾撞死人的肇事者就可以得到谅解?可以减刑?
别人也酒驾过,肇事者酒驾就可以原谅?
袒护家人不是这么袒护的!无证+醉驾+严重后果+逃逸
这已经是公共安全的范围了,你们这样胡搅蛮缠只会让大家觉得恶心。
还有装什么,死者一个村的,死者朋友来替肇事者说肇事者也很可怜,放他一马,讲良心不?当我们网友是傻子???

你在把死者爹拉出去重新判刑,我们都不管,管我们啥事。
但是肇事者严判是必须的,这已经涉及公共安全问题!
发表于 2010-12-18 11: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当然我们也理解你们的心情,毕竟亲人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他还年轻,是家里的宝,你可能是他姐姐或者姐夫,理解你现在的心情。
但是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和造成的后果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想你应该也明白的。
发表于 2010-12-18 11: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葫芦 发表于 2010-12-18 11:42
没什么好说的,大家自己看看你的言论吧。笑人
不带这么袒护人的!
1。

看不过去了,顶一下。
说在多都没用,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应该严惩严判。
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发表于 2010-12-18 13: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本帖最后由 mwz1234567 于 2010-12-18 13:58 编辑
jnmyb 发表于 2010-12-17 16:52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和受害者是同一村的,对于整件事情也比较了解,法律讲究的 ...


这位兄弟说的在理
我们网民应该客观的看待问题 应该对事件有个清晰的认识
不要瞎起哄 瞎指派
犯了罪就要受到刑法处罚  处罚的原则则要根据法律的规定
我们要做的并且应当要做的只是监督法律能够以正确的方式执行,取得公正的判决!让受害者安息 让违法者受罚!

别的废话不要多说

发表于 2010-12-18 17: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回复 葫芦 的帖子

请你不要把自己想法强加在别人身上,我是同情他,并不代表肇事者可以免受法律的制裁,张家父亲撞死过人,逃脱法律制裁,并不代表他女儿该死,我们班同学有一半人同情肇事者,当然更为那两位女孩失去生命而感到痛心,张家父亲撞死人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老百姓撞了人就得去死?我只想说法律面前真的人人平等?还有我也做不了别人姐夫,我才17 岁。我们充其量就是一看客,每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能因为别人和你观点不一样,就是没良心。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2: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接待日家属到为人民服务接待所求公道,不但领导不理不见还一直推脱。
最后给个结论说:事情没必要、只是两人死亡属罪轻!两条人命说罪轻?!那么要死几条或几十条人命才算罪重?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0 12: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强烈抗议,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全家死光光
强烈抗议,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全家死光光
发表于 2010-12-20 12: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anan666888 发表于 2010-12-20 12:10
强烈抗议,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全家死光光
强烈抗议,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全家死光光

楼主好愤怒  言辞激烈   佩服佩服啊
{:soso__8783192861704013004_1:}
不过要提醒楼主小心被跨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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