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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an666888

[投诉曝光] 12.1事故肇事司机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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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3: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51好人 发表于 2010-12-17 09:59
我们在批评谴责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自己有酒驾的经历,一定要反思啊,酒驾害人害己,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 ...

咱没有过,所以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严惩醉驾!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执行死刑!
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不管可怜还是不可怜,不管对方可怜还是不可怜,这就是法律。

发表于 2010-12-17 16: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和受害者是同一村的,对于整件事情也比较了解,法律讲究的是公正,谁都不愿意犯错,可酿成后果之后必当要去主动承担,值得庆幸的是肇事者主动自首。关于这件事,做为一个旁观者,我有话要说。
     人人心里都有秆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觉得其实这件事肇事者和受害者都是值得同情的,受害者失去了亲人,肇事者以及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一则是对逝者以及家人的内疚,一则是对肇事者的遗憾,谁都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了,势必会对两个家庭造成不能弥补的伤害。
     事情已经发生,如今只能依靠法律来解决,文章里提到闫华冰出钱解决此事,说闫华冰家很有钱,这只能是诽谤,这是别有用心,别有企图,经记者去闫家调查,闫家确实一贫如洗,房子住的是十几年前的瓦房,肇事者父亲身患癌症,连看病吃药的钱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花钱解决此事哪?这里提到道德和良知,是的,人在做天在看。其实在大概三年前,受害者的父亲是一名警察,他也曾驾车肇事,将活生生的生命硬是送上了天堂,肇事逃逸的他,依仗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关系,通过权术和官场手段,花钱找当时的某局长亲戚摆平了此事,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如今事情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不给肇事者留条活路,为什么?试问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做?你敢把当年自己的案子拿出来,将事实公之于众吗?为什么?因为肇事者拿不出他所期望的赔偿金,肇事者父亲身患癌症,母亲务农,肇事者是名开车的司机。我看到张家人拉条幅当街游行,要求闫华兵以命相抵,张家看闫家没钱,得不到他们满意的赔偿,就仗着在公安局事故科的几个老战友,给闫华兵的姐夫强加一个罪名也抓进监狱。看来,看来知法犯法、被国家开除的公务人员,依然权力在握嘛,张家父亲就是王法,自己撞了人,就以权谋私,逃脱法律的制裁,现在别人撞着了他家人,又想托关系加重别人的罪行我想就谈不上什么道德和良知了吧,法律是公正的,该怎么判决应该由执法机关来说,你说怎么判就要怎么判吗?事实的真相既是如此,让法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吧。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是法律系毕业的大学生,我也是希望所有人都跟我一样,以一个旁观、中立的立场来看待这件事情,而不是瞎起哄,看到这些事情,每个人都很气愤。
     另外,论坛中恶意攻击闫滑冰以及家人的网友其实正是本起事故受害者的表弟,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事故双方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朋友、亲戚、父母、兄弟姐妹等)所提供的一切言词、证据均不予采纳,也就是说,你是受害者的直系亲属,你所说的一切等于零,甚至存在诽谤的嫌疑,你敢承认这起事情是你亲眼看到的吗?你不敢,因为当时的你根本不在现场,所以不要将自己猜测的事故情节在这里写来写去,写得很精彩,但是可信度有多少呢?因此,我想说的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0-12-17 16: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jnmyb 发表于 2010-12-17 16:52
看了这个帖子,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和受害者是同一村的,对于整件事情也比较了解,法律讲究的 ...

实在很难相信是受害者同村的{:soso_e114:}
你们不过是 受害者家属和肇事者家属摆了。
一会目击者 一会受害者同村

发表于 2010-12-17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水煮白鱼 发表于 2010-12-17 16:55
实在很难相信是受害者同村的{:soso_e114:}
你们不过是 受害者家属和肇事者家属摆了。
一会目击者 一会受 ...

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内容完全符实,无论走到哪里,公道自在人心,因此我们必须客观的看待这样的事情,以一个中立者的身份去看待,而不是盲目的妄加评论或是妄加猜测,对不对。两家都有问题,都是自食其果啊....
发表于 2010-12-17 17: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以中立者的身份说,法律上规定 咋判就咋判。
醉驾致死,死刑不为过!
发表于 2010-12-17 1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本帖最后由 左手卡农 于 2010-12-17 17:55 编辑

负事故全部责任+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大额度赔钱+(终身)吊销驾照(你的“自首”只是醉驾肇事逃逸后必须履行的《义务告知》这是应负的法律义务和自首有冲突)+自己和家人永远活在阴影中

或存在“间接主观”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大额精神损失费+自己和家人永远活在阴影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罪面前就算你有自首情节你身上的担子也轻不了多少)
发表于 2010-12-17 18: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本帖已阅。。。{:soso__14023134147113478482_2:}
发表于 2010-12-17 20: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重庆市
现在的车也多了,酒后驾车的人不再少数 ,想一想晚上吃饭 有应酬,开车去的  当然也开车回
马路杀手很多啊
发表于 2010-12-18 08: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soso__4709328571824629120_1:}关注中。。。
发表于 2010-12-18 11: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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