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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这个贼挺倒霉 三次盗窃三次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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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1: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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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张某是个很可怜的人,父亲得病去世,母亲将家产卖掉后改嫁他乡,只留下年龄刚满18岁的他一人孤苦伶仃。但是张某又是个很可恨的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这样的词语用在他身上最合适,三次实施盗窃,三次都被现场抓获,在最后一次实施盗窃被抓获后送进了劳教所接受劳动教养。

张某家是永城市薛湖镇薛东村人,由于无父无母,其大伯又对他不闻不问,只得每日流浪在街头,靠乞讨度日,又不愿意出力打工挣钱,有时候饿了就偷些东西吃,没有钱花了就偷东西卖点钱花。

张某第一次被现场抓获是在2010年的1月10日,那天傍晚,他流浪到永城市薛湖镇的一个村庄上时,发现有只羊在一户人家门口拴着,便起了贪心,看看四处无人便轻轻松松的将羊盗窃走了,行至永芒公路时恰被巡逻的薛湖派出所民警抓获,当时由于张某未满18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而被处拘留15日不执行拘留的处罚;如果张某在这次被抓后能够悔改,或者自己外出打工的话,也不会有第二次被抓,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被抓后没有被执行拘留的缘故,其又再次进行盗窃,2010年12月7日凌晨,张某在薛湖镇纪庄村再次实施盗窃,将一台正在使用的电水泵轻松盗窃得手,这次他耍了个心眼,没有在薛湖辖区销赃而是跑到陈集镇街上去卖的,在走到陈集镇刘河村时,再次被巡逻至此的民警抓个正着,这次,张某虽未满18周岁,但已不是初次被处罚,因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第二次被处罚后,张某曾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自己找地方打工挣钱,并且到派出所办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方面外出打工。然而,打工的艰辛让这名刚满18岁的青年难以忍受,在经历了去南方打工的辛苦后,张某又回到了薛湖镇,开始了他游手好闲的日子。

2011年12月15日,这天上午,天很冷,张某又冷又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一处玉米杆点燃,熊熊的火焰让他感到不再寒冷,烤完火后他顺着薛湖镇的一条大路往西走,开始寻找作案的目标,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顺和镇的房集村,他在一个村庄转了两圈后终于看到一户人家没有住人,且院墙矮小,便用手扒住墙头,纵身跳了上去,看看这户人家真的没有住人,他便跳了下去,开始用随身带的一把螺丝刀撬房门别门锁,由于院中有一片豆秸,踩上去有“哗啦哗啦”的响声被路过这户人家的一位妇女听到了,这名妇女透过门缝发现了正在撬门实施盗窃的张某,便随即叫来了其他的村民,一听说招小偷了,户主粱氏也赶紧往家跑,这时就有村民拨打了110。粱氏赶到家后就发现已经受惊的小偷张某正准备翻墙逃跑,有村民就喊:“别跳了,你跑不掉,别把腿摔断了”。

接到报警后,我局指挥中心拨通了顺和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几十秒后,正在离房集村不远处巡逻的顺和派出所指导员张延安、副所长夏万里和交警队中队协警人员孙辉便接到了指令,指导员张延安将巡逻车辆迅速向房集村开去,到达现场后,很快便将撬门实施盗窃的张某现场抓获。

经过审讯,张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供述了其在薛湖镇两次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根据劳动教养相关法律法规,张某这次被处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
发表于 2011-12-30 11: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唉,但愿社会都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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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2: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哎,点背的孩子,你命中注定和巡逻队相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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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3: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楼主发贴辛苦了,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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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3: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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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4: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哈哈,被偷的更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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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4: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点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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