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8976|回复: 48

[网友爆料] 永城市综合执法局不执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2 14: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我们是永城市铁南路祥云散居片10幢楼、11幢楼(原审计局家属院)的全体业主,现向你们反映永城市审计局原领导利用开发商,在未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强行建房,影响我们楼房消防、采光、通风、安全的事实,请领导予以关注。

一、基本情况

我们共计16户业主,都是本分的普通职工,居住在铁南路祥云散居片10#、11#两幢楼里(原审计局家属院)。2010年5月1日凌晨5点左右,我们都在熟睡中,以审计局原领导孙家安、刘怀勇、胡文明、马新喜、朱云、闫秀杰、郑相华7户委托的开发商就将我们家属院的围墙全部推倒,准备在离我们两幢楼的楼梯口外侧三米处建两幢五层的商住楼。一是把我们的围墙推倒,至今没有恢复,致使我们家属院没有了安全保障;二是如果建成,将严重影响我们16户房屋的通风、采光,严重影响消防;三是两幢楼之间只有3米,就形成了“接吻楼”,根本不符合城市规划。四是准备建的两幢楼楼梯口还要留在我们家属院内,侵占了我们的利益,也严重影响我们家属院的整体性和居住安全。

2010年5月我们已向领导反映了上述情况,当时也已经停止了施工,可是问题拖到现在还没解决,现在开发商又强行施工。

二、违法建筑至今没有拆除

早在1998年,审计局原领导孙家安等7人利用职权,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证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在位于临铁南路南侧,在四栋家属楼北侧的地方,打下了14间门面房地基,属违法建筑。我们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是违法建筑至今没有拆除。

三、孙家安等7人非法办理土地使用证

临铁南路南侧,在四栋家属楼北侧的门面地皮共计14间,被孙家安、刘怀勇、胡文明、马新喜、朱云、闫秀杰、郑相华7位领导利用手中职权私分、每人两间,其中有5人在职工集资征地时还没有调到审计局工作。2002年3月,在领导班子换届之际,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办理了所谓的“土地使用证”。当时的土地局领导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有严重的渎职行为。该证办理的手续上有这样几点错误:一是把邻宗地南面说成“路”。其实早在1997年就建成了四栋住宅楼,其中两栋与门面地皮相距仅3米,根本不是路;二是土地登记表上土地审查人说“四邻无争议”。实际情况是他们办土地证时,土地部门的人员就没有到实地调查,事后也没有公示。我们作为邻居根本就不知道,如果知道就不允许他们办证,怎么能说“四邻无争议”;三是土地登记表、地籍调查表严重缺项,多处无人签字。

四、改变用途

当时办理7人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永政土[1996]55号”文件,属划拨地,不是商住,他们办证时写成“商住”,改变了用途。

五、违规办理规划批准书

2006年,建筑主管部门在邻居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公示,办理了《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JG2006-018号,并且规划四层(怀疑是造假的。因为规划局不承认办理过此证件)。按照2003年《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试行)》和《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要公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或效果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限以及与周边建筑的距离等内容,作为邻居更应该有知情权。

六、证件不全 证件造假

按照要求,建筑方要“四证”齐全才能施工,现在他们只提供了不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和已经失效的《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JG2006-018号复印件,其余证件没有。

建筑方证件造假。因为我们在规划局看到的已经失效的《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JG2006-018号复印件是一个,工程占地面积为19m×7.5m。而建筑方给我们看的是《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JG2006-018号、JG2006-019号两个,占地面积为19m×11m和26×11m。 与规划局的不一致,显然是造假。

七、非法建房对四邻的影响

现在,上述7位领导为达到霸占土地之目的,已将土地交给开发商非法开发。他们无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准备违法建筑五层。现已强行施工,利用开发商强行推倒家属院围墙,摘掉大门。特别提出的是,门面房地皮距离家属院的两栋住宅楼太近,只有3米,建成后将形成“接吻”楼,严重影响这两栋家属楼的通风、透光、消防和安全。严重侵犯了我们16户的合法权益。

八、执法局不作为

在开发商强行施工后,我们多次打电话让综合执法局去制止,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制止,建筑方还在继续施工,明显不作为。

1、局长态度恶劣

2011年11月28日上午,我们业主代表到综合执法局去咨询,了解建筑方的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布置图、建筑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执法局长张勇,只给提供了《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JG2006-018号复印件,当我方代表提出复印时,就是这位张领导态度恶劣,不让我们复印,说我们胡搅蛮缠。11月29日,在市领导的干预下,我们才复印了伪造的JG2006-018号、JG2006-019号《永城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准书》。

2、领导渎职

当我们提出建筑方没有《施工许可证》不能进行施工时,局长张勇说:“不需要施工许可证”。按照《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要求:“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个建筑工程远远大于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界限,同时建筑方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两个工程项目。明显违规,难道张勇作为局长不知道吗?这是渎职。

3、用违规建筑作为借口和依据

目前开发商所建工程是在1998年违规建筑的地基上继续施工,当时在证件全无的情况下打的地基,属违法建筑,理应拆除,这成了局长张勇的借口。“说是已经动过工了,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用违规建筑作为借口和依据,这是替开发商说话。
发表于 2011-12-12 1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写的很详细,关注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4: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4: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帮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4: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5: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你们领导有人有权。。当然可以随便盖了。。你们反抗也没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5: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帮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5: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领导有权,没有办法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12 17: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执法局不执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5-30 16:34 , Processed in 0.755965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