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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黑白绿 于 2011-5-6 09:59 编辑
上百座豪华坟墓在被拆除之列
2010年10月20日 来源 今日绥芬河 作者 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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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政府发出清理整治违法毁林建墓、开荒、私搭乱建公告之后,市民政局牵头,10多个相关部门排查我市毁林建墓情况,初步确认有100多座豪华坟墓属违法毁林建墓,应予拆除。
近年来,在我市毁坏林地建设大型墓地,随意开垦荒地,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植被,引发水土流失,形成安全、防火等一系列隐患。这种侵占国有土地和林地、破坏资源的行为,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也影响了城市发展和城市形象。
按照全市治理整治违法毁林建墓、开荒、私搭乱建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共分3个工作组推进,其中由民政局牵头,林业、土地、环保、农委、水务、畜牧、公安等10多个部门组成清理工作组,主要工作任务是治理整治违法毁林建墓。毁林建墓是指在违背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先毁林,后建墓。毁林是一种违法行为,私自在公墓以外建墓,进一步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对于这种行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经过初期排查确认,清理工作组发现违法毁林建墓的范围主要包括:原农场村北侧与西侧,以及周边未进公墓的一切非法兴建的墓地、超标准豪华墓穴,约123座。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我市为了保护天长山水库及市民饮水安全,对原农场村进行了整体搬迁。目前,天长山水库上游,原农场村北侧及西侧毁林建起了上百家豪华坟墓,对全市饮用水构成威胁。按照要求,丧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自行拆除墓穴。超过期限没有自拆的,执法部门将予以强拆。民政局也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拆除违法毁林兴建的墓穴。同时,对于毁林毁地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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