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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资讯] 房价看涨欲毁约 合同有效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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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20: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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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8月6日,永城法院对一起长达五年的房屋买卖纠纷作出公开宣判,判决原告练凯与被告陈松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并判决被告陈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05年3月陈松将自有房产一套以十万元价格卖给练凯,协议签订后,双方互交房产证与房款,练凯搬进居住至今,期间练凯多次按协议要求陈松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陈松以种种理由拒绝,由于房价大幅上涨,陈松于2008年8月提出双方房屋没有过户,买卖协议无效,意欲毁约,双方发生纠纷,练凯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要求被告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永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2005年3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原告即交清房款搬进居住,被告也交付了房产证,双方买卖协议意思表示真实,虽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依登记,双方未办理房产过户,物权尚未发生变动,但该规定只是产权变动依据,并不影响双方房屋合同的效力,陈松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毁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我国合同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规定,理由不能成立,永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8-31 20: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论坛好像有个谁咨询类似的问题,可以参考这个。
发表于 2010-8-31 21: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本贴已阅!留下记号。
发表于 2010-8-31 22: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这就是典型的耍无赖。卖家真差劲。。。
发表于 2010-9-1 13: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这样的事永城很多,因为很多人都没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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