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487|回复: 26

从永城的房距看城市建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4 12: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纵观永城建设,不乏十分优秀的小区,
但是我要说的,就是永城新城区遍地都是不具备阳光照射条件的私人建房;
以及遍地都是万一失火连消防车都开不进去的狭窄楼间道。
无论价格贵贱,我们不能任人摆布,忍忍租房子住,也不要买这样的房子,
一辈子住的房子,对身体又能有什么好处呢?

天朝的官员不作为,我们只好蝇营狗苟。
发表于 2010-4-24 12: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当城建部门以罚代管赚外快成为了习惯
我们的通风权阳光权 消防保障也就不在存在。
发表于 2010-4-24 12: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人民已经习惯,只是还没见到惨案
发表于 2010-4-24 12: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也许这些当官的只有碰到因此导致的火灾惨案才会去解决!
才会去制止!
发表于 2010-4-24 12: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哦,不怕。反正到时候不是自己在任了。不关自己的事了
永城是发展的很快,房子在县这一级别里普遍也都很高。
但是规划的简直就是垃圾,思维还停留在乡镇级别,规划城建的职责是什么?他们发挥了多少?
发表于 2010-4-24 12: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如果政府不批准这样的建筑工程,哪有罚款收入呀!
假如取替这种工程,不但大家都有好的房子住,而且城市品位也会上去,城市房子居住率也会高,相应的
配套设施也不浪费!但是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评分

参与人数 1声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好市民 + 1 + 2 说的好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4-24 12: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说的也是,这是城乡规划局的一个收入,没有这些违章建筑,他们吃谁呀?这些楼距大多在5米左右,楼高却在7—8层,也是永城城建的一大亮点,以后谁也不敢拆迁开发,那么高容积率谁能转到钱,说实在,终身见不到阳光,甚至大声说话,楼前楼后都能听到,悲哀呀,真不如回老家住瓦房!你不信不行,永城人就是胆大,你收了人家的钱,真的不怕付出自己人身自由为代价吗,佩服呀佩服!
发表于 2010-4-24 12: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回复 7# 放牛娃


    却要大家为此买单
不能说是以罚代管 而是以罚创收
发表于 2010-4-24 13: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本帖最后由 家乡美 于 2010-4-24 13:25 编辑

这样的房子有优点啊
1.交流方便:两楼之间的居民可以在两楼之间放块木板,就很方便的下棋,玩扑克等,增加邻里感情,要知道,远亲不如近邻啊。
2夏天不用或少开空调,因为不进阳光,房内就不是太热,这样即节约能源,又对环保有好处!
3.楼间距窄,过不去汽车,相对的汽车噪音就少了些。
4.如果发生地震,两搂之间一碰头,极有可能塌不下来,就这一条,楼的价格就应当高于采光好的。要知道,  啥有生命值钱啊!!!
5.节约土地:采光不好的房子单位面积内住的人就可以多一些,得节约多少土地啊,要知道,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啊!
  .....................
     ...............
至于楼主所说的缺点,咱们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解决:
  1. 采光影响健康;人不是24小时都要光吧,就是靠光合作用的植物,还不怕夜晚与阴雨天呢,真想晒太阳,可以到户外,即晒了太阳,又顺便增加了运动,一举几得,对吧?
  2.失火的问题:根据科学统计,越认为有补救的错误,越容易犯,大家可以看一看,得感冒的远远大于得癌症的。所以,越觉得失了火有救,越有可能大意而失火,相反的,则可能避免失火,江泽民曾说:防范大于救灾.....
   综上所述:采光不好的房子无论是社会价值,还是实用价值远远大于采光好的房子!!!

评分

参与人数 1声望 +1 金币 +2 收起 理由
好市民 + 1 + 2 高手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4-24 13: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回复 9# 家乡美


    厉害!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6-16 21:33 , Processed in 0.493523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