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40|回复: 3

足坛反赌升级成“肃贪” 律师:南勇或判重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3 08: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走在春天里 于 2010-1-23 08:56 编辑

足坛反赌升级成“肃贪” 律师:南勇或判重刑

导读:“按照现行刑法385条规定,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成立且受贿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南勇、杨一民等足协要员被警方带走,不亚于中国足坛发生了十级强震。本报记者昨日专程飞赴“震源”中心——北京市崇文区东玖大厦的中国足协总部,发现“震区”已经是封闭隔离,足协官员个个噤若寒蝉。事实上,公安机关对中国足坛的这次重手笔出击,已经不仅仅是反赌、打假这么简单,而是“升级”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足坛“肃贪”。

最新进展

范广鸣、尤可为狱中“吐”南、杨

肃贪成扫赌下步重点

从“足协要员失踪”被曝光开始,其失踪原因被众多媒体竞相猜测。昨日,本报记者通过多方打探,终于了解到事件的一些真相,以及打黑风暴下一步的行动。原来,是已被捕的范广鸣、尤可为等人在狱中“吐”出了南勇等人,该事件还牵扯到历届国字号教练。据圈内人士分析,由于涉及的事情比足坛扫赌更为严重,“扫赌”很可能升级成“肃贪”。

南勇存在很多经济问题

据可靠消息透露,作为前中国足协商务部主管、联赛部管理人员的范广鸣向警方交代了很多足协的FB问题,南勇作为中超公司董事长的确涉及到了爱福克斯、金威啤酒等商务事务里的贪污受贿。在南勇风光时期,各届国字号选帅,中超赞助商基本都由他一手完成,这其中的问题数都数不清楚。但南勇的案情并不适用于政府官员的“双规”,是由于线索是从沈阳打赌8·25专案组找出的,因此也由他们来完成抓捕和随后的调查工作,并不用移交其他公安机关完成。在查证属实后,将直接由检察院提出诉讼。

高洪波两次被传讯

但就在这个过程中,另一个影响力并逊于南勇的名字同样被多次提及,那就是目前国家队主教练高洪波。已被捕的尤可为曾是高洪波的助教,据传闻,在交代南勇的问题时,尤可为承认自己因高洪波的事情给南勇送过钱,而目的除了让南勇压下高洪波的假球问题外,甚至还牵扯到了国家队主教练的竞聘。

尽管这个传闻并未得到证实,但另一位知情人士却肯定了一点,那就是高洪波在近期已经两次被警方以“协助调查”的理由带走,两次时间都是在国足参加亚洲杯预选赛的空闲期中。

国字号一个都跑不掉

很明显,在南勇落网后,打赌风暴将进一步升级,牵扯的范围将更大。而据可靠消息称,8·25专案组的下一个目标已经直指历届国字号教练,近期,这些牵扯到各种悬案的历届国家队、国奥队、国青队等十多名教练将被一一传讯。

由于南勇、杨一民长期分管国字号队伍,也作为领队、团长参加过各种大赛,因此他们的问题牵扯到国字号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不了解哪些比赛被专案组所掌握,但据一些知情人回忆,由于南勇和白川的关系,包括阿里汉国家队在世界杯预选赛上客场0比1输给科威特,以及某支国青队与盘口吻合的8比0胜关岛等比赛都是重点调查对象。记者 罗翔 范天亮

专家说法

若受贿罪成立 最高可判死刑

关于南勇等人被警方带走的问题,记者昨天咨询了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孙渝。在案情并未确定的前提下,孙渝从法学的角度为记者进行了分析,首先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南勇等人是直接被警方带走,那么其性质绝不是简单的协助调查。

孙渝表示:“如果当事人是被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直接带走,首先就不是双规。如果超过法定的72小时拘传时间,那么按照刑事诉讼法,这已不是协助调查的问题了,极有可能是当事人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而此前记者采访重庆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时曾得到一种说法,即“案情重大时,公安机关可依法通过一些法定手续,最高可对当事人拘留30天。”

而对于中国足协要员涉案,孙渝也在假设的前提下进行了区别以往涉案人员的分析。“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受贿,那么后果比运动员或者俱乐部官员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更加严重。”孙渝表示:“按照现行刑法385条规定,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成立且受贿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发表于 2010-1-23 08: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南勇落网后,五人制比赛组委会可要注意了,呵呵
发表于 2010-1-23 08: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从事行政工作当个官也是高危行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23 0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5000w??!!!!!!!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5-3 22:03 , Processed in 0.555923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