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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个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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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09: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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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证明是真的,新证明也是真的
但是,新证明说老证明不是真的
到底哪个是真的?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
永城市工商局8年出具两份证明“打架”
问起咋回事,办公室主任连说三个不知道

  
地基挖好却无法施工,祝桂仓常常蹲在工地上抽闷烟  商报记者 王文凯/摄
两份“证明”都盖有永城市工商局公章,一份是8年前出具的,另一份是今年9月底出具的。新证明否认了老证明的存在。孰真孰假?
  ■商报记者 王文凯 实习生 秦震  来源:河南生报  日期:2009/11/06
  两份证明“打架”,村民盖房遇难题
  10月15日,家住河南省永城市高庄镇的祝桂仓开始在自家老宅旧址上盖房,当建筑工人准备施工时,被邻居刘克勤阻止了。刘克勤拿出一份今年9月28日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称祝家老宅的地归工商局所有,并盖有该工商局的印章。这份证明写道:“经调查核实,我局没有出具过转交给任何人长期使用的证明(2001年4月3日的证明并非我局开具)”。
  祝桂仓很疑惑,他手里也有一份证明,证明自己才是老宅的“主人”。那份证明出具的日期是2001年4月3日,盖的也是永城市工商局的印章,也正是那份证明让祝桂仓顺利地在2003年拿到了永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事情要从1975年11月说起,永城市(原永城县)工商局高庄镇工商所建所时,无偿占用了祝元胜(祝桂仓之父)的一间房子作为工商所出路,同时被占用的还有祝家邻居刘超凡(刘克勤之父,已故)的两间房子。随着永城市的发展,高庄镇进行了街道拓宽改造,2000年高庄镇工商所迁址他处。2001年,盖有永城市工商局印章的一份证明将工商所原先占用的土地归还给祝元胜之子祝桂仓。
  突然又多出来一份新证明,祝桂仓找到原永城市高庄镇工商所所长蔡胜强问个明白,他手中的证明就是当年蔡胜强经手办理的。
  蔡胜强讲,当年工商所占用祝家和刘家的地是不争的事实,但在1976年时,工商所就给刘家补偿了500元钱。“当年的500元钱可不是个小数目,所以说这个事已经和刘家没有关系,只剩下祝家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后来工商所搬迁把地还给祝家也是理所应当的。”
  问起咋回事,工商局办公室主任说不知道
  祝桂仓说,刘克勤也想要这块地,这已经是刘克勤第四次阻挠施工了。这次,刘克勤拿出了工商局开具的证明,“当时,刘吆喝着说,这块地谁的都不是,是人家工商局的”。让他想不明白的是,这块地和刘克勤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刘克勤怎么能拿到永城市工商局出具的证明?永城市工商局又凭什么给刘克勤开了证明呢?
  “工商局这么说不就意味着2001年出具的证明是假的吗?”祝桂仓说,看到证明后他马上就联系了蔡胜强。
  2000年至2003年蔡胜强任永城市高庄镇工商所所长,现已退休在家。他对记者说:“2001年4月3日工商局出具的证明不但是我经手办理的,上面的字都是我写的。当时出具证明时副局长、局长等多名局领导开会研究才决定的。如今工商局又出一份证明否认了此前的证明,那不是说我经手办理的证件是假的吗?我不会背这个黑锅,只有把两份证明的真实性弄清楚才能证明我的清白。”
  事情发生后,蔡胜强也去局里找过现任局长王遵义,“当时王局长没说2001年那份证明是假的,我说既然那个不是假的,那不就证明新出的证明是假的吗?王局长说两个都不假,都是工商局出具的,但是新出的证明没有全面了解情况。我说那必须给我一个说法,王局长说他们几个领导研究一下再说。”
  10月28日下午5时许,在永城市工商局楼下,记者见到了王遵义。王遵义看了记者的证件后以开会为由委托该局办公室主任王永建接受采访,王遵义随后离开。
  而王永建见到记者拿出的2001年和2009年的两份证明后,立即表示他不清楚此事。在连说了三句“我不知道”后,他也离开了办公室。昨日,祝桂仓致电记者称,经过几天来多次协商,到现在为止永城市工商局也没能给他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9-11-6 11: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我猜我猜猜猜
发表于 2009-11-6 11: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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