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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医保使用、报销的问题,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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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 09: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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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在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咨询关于门诊统筹有关问题,记者就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一一予以回答。
       微友“且听风吟”:门诊统筹实施以后,城乡居民医保卡账户余额还能使用吗?门诊统筹能报销多少?
       记者:按照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会清零,仍能正常使用,可用于冲抵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门诊统筹报销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门诊统筹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每人每年增加200元。“两病”门诊用药同步纳入统筹待遇保障范围,参保“两病”患者在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使用完成后,纳入“两病”门诊政策保障范围,按比例在限额内报销。
       微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会取消吗?医保待遇有啥变化?记者: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调整之后,统筹基金对于门诊保障功能更强,门诊报销待遇更好。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变化: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的个人缴费。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或健康体检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从办理之日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和办法。
       3类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变化: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取消原来从单位缴纳划转1%或1.2%进入个人账户部分,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每月定额划入,经测算,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每人每月划入62元,取消原按单位缴费平均工资的3.2%划入个人账户标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是提高缴费比例,按8%缴费,其中2%进入个人账户,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支付限额及范围变化: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每次5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每次50元,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
       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变化:年度统筹基金报销最高封顶线,在职人员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封顶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22年下半年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750元,退休人员1000元。2023年1月开始按全年限额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职转退休,从办理之日起,为其变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待遇享受变化: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待遇可同时享受,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待遇。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应在居住地选择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市统筹区域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来源:永城融媒(id:ycrmgv)


发表于 2022-9-1 17: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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