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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城市民政局、永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解灾情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双重影响,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 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30元、420元, 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10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819元,农村每人每月546元,确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一般可分为三档,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全部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永城市民政局 永城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财政所、局相关科室:
为做好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按照商丘市民政局、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商民发[2022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630 元、420 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315 元、21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按不低于月819元、546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 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付到供养服务机构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加大预算执行、结余和资金发放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资金发放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
永城市民政局 永城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2日 来源:永城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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