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668|回复: 1

[焦点话题] 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15 14: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书


       当前,国际疫情仍然处于大流行态势,国内疫情也呈多点散发状态,局部出现聚集性疫情。同时,天津、广州还分别发现境外输入奥密克戎变异株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为疫情防控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因素。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剧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元旦、春节期间,请广大市民“非必需不离商”,更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就地过节、过年。凡从国内陆路边境口岸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入(返)商人员,应提前48小时向入商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进行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外地人员,在外地、特别是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商丘籍人员,提倡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过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起带头作用,一律在本地过年,非必需不离商、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需要的要严格审批管理,相关人员外出返商后,健康监测无异常后,方可返岗上班。
      二、进一步限制聚集性活动自即日起,按照“不办、少办、小办”的原则,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原则上不举办各种形式的大型会议、大型演出、大型培训、年会、团拜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提倡网上拜年、短信祝福,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家庭聚会、朋友聚餐、私人聚会等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必须举办的,举办人应提前3天向举办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并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数量,做好防控措施。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省外入商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三、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宾馆、酒店、商超、市场、影院、棋牌室(麻将馆)、游戏室、游泳馆、酒吧、网吧、KTV、足浴店等室内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验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刚性措施;旅游景点、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和经营性演出活动要严格落实“错峰、预约、限量”措施,接待人数不超过超大承载量的75%,实现“应约尽约”,重点部位要坚持定时清洁消杀。省外入商人员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四、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市民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非必须不购买进口商品特别是冷链(冷冻)商品,谨慎邮购国内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城市的商品。倡导外卖、快递无接触服务。如有头疼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居史。就诊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积极协助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筑牢抗击新冠疫情安全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网信商丘



​               



发表于 2021-12-15 16: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啥时候是个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5-14 04:12 , Processed in 0.569706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