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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商户“霸位”不让停,城管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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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0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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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停车难”成了车主的烦心事。而明明找到了空闲车位却因被他物占用而停不了,恐怕更会让车主的情绪低落。
       近日,有上海公馆小区居民王先生向《今日永城》反映,说该小区一些临街商户为了生意不受影响、自己方便使用等原因,在其商铺门前的停车位上堆放杂物、商品等,阻碍车辆停放。对此行为,该小区不少业主也提出了谴责和质疑。大家想知道,商铺门前的停车位,究竟是公共资源还是属于商户的私有领地呢?就此问题,记者进行了一系列走访。

商户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

     11月10日下午,在上海公馆小区西门外人行道板,记者看到道板上有很多停车位,几乎已经停满私家车,未停车的停车位基本都被商户占用,用来堆放绿植、招牌、桌子、垃圾,甚至是养狗、养鸽子,部分停车位还凌乱地停放着铲车、三轮车,还有一些停车位放置着垃圾桶、地锅等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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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说,前两年,上海公馆小区西门外的商铺几乎都未营业,市民可以在此自由停车。但是今年有人发现,这些停车位越来越多地被陆续开张的商户占用。虽然目前营业的商铺并不多,但占用的车位不少。一家商铺占用一到两个是常事,有家宠物店甚至最多时占了四五个停车位。最离谱的是,一些并不营业的商铺也占用了店门外的停车位。该小区周边人流车流量都很大,停车需求迫切,王先生认为这造成了停车资源的浪费。据介绍,今年以来,小区业主已与商户在业主微信群中爆发了数次口角冲突,平日里也有不少人吐槽商户占车位这事儿,但在物业人员基本保持沉默的情况下,此事未得到有效处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上海公馆小区业主,了解他们对于此事的看法,发现不少人对停车位的归属权并不清楚。因为这些停车位都位于中原路路侧绿化带东侧,绿化带西侧也有人行道板和公共停车位,一些商户据此认为绿化带东侧归小区所有,使用权当归商铺,他们在租赁或购买商铺时有权使用门前停车位。这对一些搞不清楚停车位归属的业主来说,缺少了与其据理力争的理由。特别是不久前,小区物业人员将部分原本纵向的停车位施划成横向的,更让业主们摸不清这些停车位的归属。不过,业主杨先生斩钉截铁地向记者说:“无论车位是谁划的,这些停车位都是公共资源,现在却被一些人变成了私人资源,很不道德!”
       那么,上海公馆西门外的停车位到底姓“公”还是姓“私”呢?记者就此问题致电市城管局后勤保障科,得知这些车位确属公共停车位。据介绍,按照城市规划,我市人行道板上一般不施划公共停车位。但因为之前上海公馆小区地下车库未开放,为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缓解周边“停车难”问题,市城管局协同交警、市政、园林等部门深入调研,确定停车不影响人员通行、盲道使用后,才在上海公馆小区绿化带靠近小区一侧施划了公共停车位。而该小区物业人员将部分纵向停车位施划成横向停车位,则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属于物业公司的私下行为。该物业公司对此的回应则是——商户要求、规范停车。
       “有市城管局施划统一停车白线的都是公共停车位,任何商户都不得私自占用,我中队也在不断开展执法行动,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持续进行集中清理,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市城管局停车泊位管理中队中队长李向阳说。
城管重拳出击整治侵占公共停车位行为

      走访中,记者一路查看东城区东方大道、文化路、中原路、欧亚路等道路部分路段后发现,类似的商户侵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在我市城区不少地方都存在。一些临街商户摆放桌椅、石块、警示牌、反光锥等障碍物占用自家商铺前的公共停车位。一些商家甚至表示,来店消费的人才能在这些停车位停车。这些情况都让原本不足的停车资源更加紧缺,使市民停车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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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欧亚路某占位商铺,面对记者询问,店主表示之所以不让其他车辆停放,是担心生意受到影响,临街商户自主使用店门前的停车位就像一种“潜规则”:“车位在我门前当然我优先使用,车主往往一停车就是几小时甚至一天不动,特别影响生意。”雨亭北路的一家门窗店,不仅在店门前路沿上违规修了缓坡,还放置了反光锥。对于为何这样做,店主的回答也很干脆——方便自己上下和搬运货物。而在东方大道东段,一家培训机构的商务车停在路口公共停车位上已落满灰尘,据附近居民介绍,该车今年以来一直在那“趴窝”。
       在我市城区停车位供需矛盾愈加突出的今天,“停车难”问题一直是城区发展的“老大难”,商家“霸位”无疑是“难上加难”。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违法,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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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任何商户和个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李向阳表示,市城管局长期以来一直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工作,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并耐心向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在不久前的专项行动中,我局执法人员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共停车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累计清理公共停车位内挡车桩20余处、堆放物7处、地锁40余个、石墩3处和洗车店门前钢架50余个。”李向阳表态说,市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私占公共停车位现象的高压执法态势,将巡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同时,积极劝导商户文明经营,杜绝霸占公共停车位行为,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为市民创造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让公共停车位真正方便广大市民。
     来源:今日永城(id:jryccm)
               

发表于 2021-11-12 10: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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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2 22:26:29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偃师市
这个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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