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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维权] 纪委领导看过来:城市雅苑,非法物业何时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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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9 13: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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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永城之梦 于 2018-9-9 13:53 编辑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河南永城神火城市雅苑的业主,为本小区安定和谐与社会稳定和谐,在此反映神火置业委派本小区的物业公司长期非法霸占、强行提供劣质服务,自上房以来已经激起绝大多数业主的民愤。先是物业公司代表神火置业统计房屋质量问题继而拖过质保期、置业不给维修到位且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继而非法出售人防车位、导致地面乱停车,更重要的是收取一级物业管理费却提供下三流的服务,小区普遍存在物业服务差业主抗缴费的恶性循环问题。我们曾经开了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并授权业委会与物业签订一年的物业合同,但是业委会被收买(有居委会盖章公示告示和视频录像等证明:居委会一纸告示凌驾于业主大会之上就改选了业委会,业委会主任泼妇骂街威胁业主的视频),其后再没有根据《物权法》规定,通过物业公示收支明细、征集服务满意测评以及召开业主大会审议物业服务质量、商讨下一年度物业合同(居委会主任曾违反《物权法》越权在一份非法物业合同上签字),所以目前的物业仍是置业委派的、非法存在的物业公司。因此业主们以拒交物业费为主要抗拒手段来督促物业提高服务质量,解决遗留问题。业主们曾经去神火总部上访,也曾在永城人论坛上发帖……在2016月6月曾经爆发过强烈的矛盾,业主征集签名予以抗争……但是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如今,物业服务基本瘫痪,物业催费演变为:1.黑社会一般上门威胁(有报警记录为证:2018年8月15日,物业十余人进入业主家偷拍送达律师函取证,引发业主被扭打致伤手机摔坏……);2.限购水电,物业垄断着小区水电代收业务,以不给充费继而一次只充10元电费等手段,要挟业主(充电收据为凭);3.非法物业起诉业主,过去非法物业曾经起诉业主不缴物业费,但是最终并没有胜诉不了了之,如今,又有20家被非法物业起诉(清单),我们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业主。本小区物业既然非法,其非法存在期间业主没有义务缴纳物业费,除非非法物业解决一切遗留的各类问题,经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可以适当给予遣散费。鉴于本小区物业的非法存在及劣质服务已经激发绝大多数业主的不满与抗议,特此举报,请领导帮忙遣散非法物业,责成相关部门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新的业委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提供优质服务。我们愿意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可靠证据,再次恳请领导给予帮助、赶走物业!否则整个小区继续不得安宁、影响几千户安居乐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深怕矛盾爆发引发上访事件,给我永城抹黑!!实名举报人:梁……等人。
(具体实名举报人,纪委领导请查阅10天前致中共中央纪委监察网站(河南-永城)的举报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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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13: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大永城之梦 于 2018-9-9 13:51 编辑

最新进展,非法物业起诉业主追缴物业费,业主已经决意上诉,顺便追讨置业公司延期交房违约金。物业非法存在的法律证据是:根据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颁布的、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以及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并明确指出,确定前款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此,原告在神火城市雅苑存在的前提必须是在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是合法有效的。 此外,《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2001年1月13日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修订、自2010年7月30日起施行)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之第七条规定:“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监督、管理。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二)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享有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应的服务;(四)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五)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二)遵守业主公约;(三)遵守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规定;(四)执行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八条则规定“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举、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二)审议通过或者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四)决定或者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五)讨论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方案;(六)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其他事项。” ——由此,原告在神火城市雅苑小区的存在并不符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是非法的,其对神火城市雅苑小区的强制物业服务是明显的强买强卖。试问,一个不合格的保姆不经过业主允许强行入室为业主提供一顿难吃的饭菜,然后上法院诉求业主给付保姆报酬,能符合常理吗,能有胜诉的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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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13: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拭目以待明天法庭开庭审理结果,届时将判决书贴于本帖,供广大市民点评。——如果没有判业主胜诉,业主将继续向上级法院申诉。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能实现大永城人民安居乐业、同享繁荣!如果物业按照《物权法》依法服务,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做好份内之事,业主必然也将乐于交物业费,谁不想自己小区越来越好,谁不想安居乐业,努力工作?——期待法院能够按照《物权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严格判案。————业主咨询律师,答复是不乐观,所以发帖在此,静候法院依法判决。到底是律师说的不乐观,到底乐观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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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9 16: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上人民网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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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指教!且看今日法庭审判结果如何。人人依法行事,何愁我大永城不越来越兴盛?——神火置业公司各种房屋质量问题延拖不处理,置业某小领导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收费很高服务很差、却死赖着不走,演变到黑社会一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1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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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9 19:41:22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严打扫黑除恶,希望政府不会让老百姓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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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最大前提就是依法治市,什么都依法来,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肯定少了很多纠葛,自然就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欣欣向荣!——可是咱这地方,为嘛人人都有“不花钱办不成事”的思想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1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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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9 19: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支持 业主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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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啦!谢啦!!业主业主,谁知我苦!辛勤劳作,只为幸福!倾囊购房,物业添堵!盼我永城,依法治市,万民之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10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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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9 23:15:19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期盼那些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地方真正为老百姓做主,不要让老百姓有苦说不出,强烈要求这次审理公开审理,必须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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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9月10号的法庭审理,居然延期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2017年物业起诉业主,也是这样,到期不审理,又延期了,后来开庭,不了了之,就没判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9-1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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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0 09: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多谢指教!且看今日法庭审判结果如何。人人依法行事,何愁我大永城不越来越兴盛?——神火置业公司各种房屋质量问题延拖不处理,置业某小领导自己成立的物业公司,收费很高服务很差、却死赖着不走,演变到黑社会一般的上门要钱,难道神火的相关领导不知道吗?难道神火的相关领导没有领导责任甚至是成了其保护伞吗?——一切后续,且看法院结果如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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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0 09: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誓言_WLHB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8-9-9 19:41
严打扫黑除恶,希望政府不会让老百姓失望

政府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最大前提就是依法治市,什么都依法来,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肯定少了很多纠葛,自然就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欣欣向荣!——可是咱这地方,为嘛人人都有“不花钱办不成事”的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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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0 09: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谢啦!谢啦!!业主业主,谁知我苦!辛勤劳作,只为幸福!倾囊购房,物业添堵!盼我永城,依法治市,万民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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