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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虎头会 于 2018-7-3 20:37 编辑
近日,市教体局根据城区人口分布和学校规模及分布情况,对现有城区中小学的招生范围进行划定,并公布了招生办法,详情如下:
划片范围 一小雪枫路以东,铁道以南,文化路以西,光明路以北。
二小东方大道以北,铁道以南,雪枫路以西,西铁道以东。
三小铁道以北,淮海大道以南,芒砀路以西,胡楼村以东。
四小欧亚路以北,汉润大道以南,中原路以东,东环路以西。为化解本校超大班额难题,本辖区苏州花园内的适龄儿童可到十小就读。
五小铁道以南,车集路以北,文化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六小东方大道以南,沱河以北,雪枫路以西,体育馆西路以东。
七小铁道以北,汉润大道以南,中原路以西,芒砀路以东。为化解本校超大班额难题,本辖区铁路以北、欧亚路以南、雪枫路以东、中原路以西的适龄儿童可到十小就读。
八小雪枫路以东,中原路以西,光明路以南,经开区南路以北。
九小车集路以南,沱河以北,中原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十小欧亚路以南,铁道以北,中原路以东,东环路以西及苏州花园、幸福港湾。
实验小学仍按原划定范围招生。
一中只招收实验小学毕业生。
二中● 陈官庄小学毕业生; ● 茴村中心校划定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 二中附近(3公里以内)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三中● 铁道以南,永兴街以北,芒砀路以东,东环路以西; ● 铁道以北,雪枫路以东,汉润大道以南,东环路以西; ● 永兴街东段(永兴街与文化路叉口向东)以南,车集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
五中铁道以北,雪枫路以西,淮海大道以南,胡楼村以东。
六中● 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光明路与雪枫沟交叉口向东)以南; ● 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砀路交叉口向西)以南,芒砀路以西(含民生花苑)及侯岭乡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 西铁路以东,文化路以西,永兴街以南,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雪枫沟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以北; ● 车集路以南,雪枫沟东段以北,东环路以西,文化路以东; ● 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砀路交叉口向西)以北,芒砀路以西,铁道以南,体育馆西路以东。汉润大道以北适龄儿童到演集中心小学和演集一中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需要入学的学生,可在家长的陪同下,携带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于7月6日—7月8日到学校报名。
中小学生招生办法
1.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教体局根据之前统计的学生现住址和划片范围,直接确定每所局属初中的招生名单,各校印好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至学生本人。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年龄条件:出生年月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达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户籍、居住条件:
具有我市城区户籍常住适龄儿童,报名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2)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
3.插班生招生办法:
(一)东城区各学位紧张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凡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参照一年级新生报名条件,并将接收情况及时上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二)严格控制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分配教师和学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三)严禁跨区招生。局属中小学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及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四)严格控制班额。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学校的招生计划。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不再新增66人以上超大班额,同时加快解决现有大班额,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
(五)加大查处力度。市教体局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体局举报电话:5118625、5118631
4.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孩子招生办法:
经测算确定,小学招生学位紧张的学校有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七小、九小;初中招生学位紧张的学校有实验中学、五中。请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前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周边租房。
一、年龄规定
(一)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出生年月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已达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一)公办学校: (1)小学新生: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或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18年7月1日达半年以上)、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地来我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同时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以上适龄儿童到有空余学位的六小、八小和十小报名。 (2)中学新生:父母一方2018年1月1日前开始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有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小学毕业生住址信息由所在毕业小学登记后,由教体局统一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三中和六中就读。录取通知书由小学发至学生本人。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局属小学毕业生,由教体局统一分配。
(二)民办学校: 学校自主招生,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就读学校。
三、报名时间
请家长关注7月初学校门口的招生公告,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咨询电话:51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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