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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凭栏月 于 2018-6-5 11:33 编辑
郭德纲有句话很经典:“不明任何情况就叫你一定要大度的人,
这种人你得离他远一点,雷劈他都会连累到你。”
崔永元不满电影《手机》搬演了他当年主持的电视节目《实话实说》、套用了他作为主持人的形象,近日由于《手机2》再次炮轰,曝光了范冰冰的片酬和工作室合同。这时一位诗人站出来撰文说:“所谓言论自由,就是允许他人打胡乱说的自由。”[1]
人们对自由主义国家的总统竞选并不陌生,大选的宣传无论多么卑鄙无耻都在言论自由(虚假的公民自由)的掩护下进行。假如尽管如此(它确实就是打胡乱说)人们仍认为这种天花乱坠的言论自由是必要的(至少不导致暴力冲突?),但在看到这是可以被金钱垄断的言论自由、被党派斗争支配的言论自由之后仍坚持其合理性,那么就应该承认,人们无论如何都不是在维护言论自由,而是在维护垄断了。这非常清楚。但中国自由派愿意将“言论自由”从西方原封不动地移植过来,好像离开美国来到社会主义的土壤,它就能从神经质变得正常,就能够发挥它“原有”的作用。
“国家采取的中和手段建立了两种化学的、具有清晰的区分性的、同时又互相依赖的垄断:政治的垄断和批评的垄断。[2]”。但是他们其实什么都没忘。自由派想要的不是言论自由这个口号中的自由这一目标,而是借这个口号所能实现的计划:一切广告的便利,一切鼓吹和僭越的合法性,无意义的奖励和惩罚的合理性,经济利益的共谋。显然这并不与中国目前的市场计划相冲突,例如图书市场有其文学奖项,它借助垄断的言论、大数据(天知道这里面的买卖)让坏作品僭越好作品。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会从言论自由拐到“不应该有因为电影揭露了他人隐私而被叫停的悲剧……如果有,那是我们的电影和文学艺术倒霉了,总遇到这些无知但有权有势的恶霸……”。这是要保护电影和文学的谋利机制。
于是当言论自由被移植过来,它就从公共的政治空间过度到了私人空间,但这一私人和公共的划分是虚假的。在这一私人空间,言论自由总是“首先被’文学界“认证”(Tiqqun,《内战导论》),然后迅速会成为一种政党和国家性质的武器[3]——它像国家一样不断拉平差异、削弱强度,以任何清晰易读的原则来组织人口,例如经济的原则,这些原则反对竞争性的伦理构造。以至于迄今卡夫卡的弱势文学、梅尔维尔《白鲸》中的逃逸线和《抄写员巴特比》中的句式创造都没有在中国得到足够的重视,这类作家在假装接受自己的国家甚至在自己的国家都永远是个陌生人[4]。这就是公共宣传如何发挥作用的。普鲁士王国国王腓特烈二世也同样说道:“你被允许有多少想法就进行多少思考,并且可以针对你希望的任何话题;只要遵从你自己!”(Tiqqun,《内战导论》)国家一定不是卡夫卡,但却是和自由主义者一样的“艺术家”、“诗人”,ok?怎么可能拿自由主义者的言论自由去揭露“更大的邪恶和腐败”,即揭露国王、统治者?
另外,文学艺术之所以是文学艺术,不在于它是否有必要涉及隐私,而在于它和私人性[5]有关,而私人性永远是创造中的一种弱势的生成,它不是宣传中的那种现成的、可以标价的、被占支配地位的法律所标识的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毫无秘密可言,因为秘密只存在于生成弱势之中[6]。因此,崔永元和《手机》的闹剧纠葛是次要的,我们没义务关心这个“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社会。问题在于,自由派在每件诸如此类的事情上为言论自由投注,以便与他们赖以为生的国家原则一起打压生成弱势中的强度。
只有当一种共存的原则同样也是梅尔维尔的小说人物,即那个总是说“我不愿意”或“我宁愿不”的巴特比的共存原则的时候,不至于说个“我宁愿不”就会被当作违法暴力分子送进监狱的时候,自由指的才是自由。自由是生命形式之间的游戏的自由,它遵从的是生命倾向的差异的原则,不是人类学原则、社会规则和标准规范。必须争取这种自由。将言论自由视为打胡乱说的自由,不但太low,还构成了对自由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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