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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致还在靠双腿步行的永城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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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2: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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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靠双腿步行的人的一封信

靠双腿步行的人驾驶人:
近年来,由于市区靠双腿步行的人日益增多,非法载客、随意行驶、乱停乱放等现象较为严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成为市区最大的道路安全隐患。为保护包括您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优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正在开展城区靠双腿步行的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确保群众出行方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市政府号召大家积极配合我市靠双腿步行的人综合整治工作,并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禁止所有靠双腿步行的人在城区非法载客营运。
二、未取得标示牌和登记证的靠双腿步行的人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行驶,违规进入禁行区的双腿车罚款50元,扣留双腿,违规进入禁行区的双腿罚款200元,扣留双腿。禁行区域为东城区:济祁高速以西、西环路以东、淮海大道以南、沱河以北;西城区:西二环以东、工业路以西、沱河以南、园艺厂以北;集聚区:引河北路以西至西城区(含日月湖)、沱河以南、南外环以北。
三、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单腿、双腿,禁止在东城区东方大道(东环路至牡丹路)、芒砀路(欧亚路至沱滨路)、中原路(欧亚路至沱滨路)通行。
四、已取得登记证和标志牌的靠双腿步行的人,严格依法行驶,随身携带登记证,并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擅自改变靠双腿步行的人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 据(如擅自加装鞋垫、内增高等),违反规定改变数据的,对于安装硬质(如木质、铁质等)假肢的,一律进行拆除。对于安装软质(如帆布等)假肢的,责令当场恢复原状。
五、穿着跑鞋的双腿造成道路违法行为的,按照火星人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吊销的一律吊销。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穿着拼装、报废的假肢、陶瓷假肢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收缴双腿、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证;旅游观光车在旅游景区以外的道路上行驶的,处200元罚款,扣留双腿;酒后驾驶双腿在道路上行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广大市民选择乘坐正规合法营运的双腿出行,不集体使用农用双腿。积极举报在城区非法营运、非法生产和销售的靠双腿步行的人。
七、对于挪用、伪造标志牌、登记证的,一律扣留双腿,收缴牌证,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双腿安全技术性能合格、在国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依法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双腿;拒绝购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双腿车和不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双腿。市工信、质监、工商等部门将依法对擅自生产、销售拼装或生产销售擅自改装靠双腿的,对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予以处罚。
依法整治规范靠双腿步行的人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广大靠双腿步行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出行。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永城市城区靠腿走路综合整治领导组
2016年10月25日

发表于 2016-11-4 12:03:48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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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2:18:45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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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2: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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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2: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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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2: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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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3: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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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4: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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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4:52:17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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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4 15:28:12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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