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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资讯] 想知道遇到这样的事,你们是拿还是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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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08:3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本帖最后由 桃花锦 于 2016-9-27 09:19 编辑

本报宝鸡讯(记者程风)昨日有读者报料,宝鸡蔡家坡五洲超市老板跑路,大批供货商为降低损失和当地市民一起哄抢超市内货物,现在五洲超市所有货物已经被哄抢一空,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附近市民介绍,他们看到供货商在超市拿东西,随即有市民加入抢货的大军,短短半个小时,上千平米的超市被席卷,剩下的只有空空的货架和遍地垃圾。然而记者了解到,在场的供货商不少于50人,少则被欠几千元,多则数十万元。供货商李先生告诉记者,前天有个朋友给他打电话,说看见有人在抢超市里的货。等他从外地赶回来后,发现超市只剩下货架和货柜。陈先生是给超市送日用百货的,货也被抢。他无奈地告诉记者,被抢的货物只是自己损失的一部分,还有十几万货款都没结清。记者在现场看到,超市门口的几家卖服装的已经贴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据卖服装的老板告诉记者,超市老板跑路可能是因为生意不好付不起房租。对于五洲超市老板失踪的情况,部分供货商已报警,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宝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刚表示:“在这起事件中,虽然超市欠供货商货款,但供货商拉走货物维权,显然是不妥当的,涉嫌违法,另外对于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市民,如果趁机进行哄抢物品的,价值如果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中的抢夺罪。”

幼儿园时代接受的教育就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动,捡到别人的东西要还。
大概我自己不争气,长大后所处的环境反倒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不是自己的东西能占不占是傻,捡到东西还给别人要看心情。
整天听人说素质素质,素质是一种习惯,在生活的细节中体现,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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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09: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说实话,可能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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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27 09: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本帖最后由 桃花锦 于 2016-9-27 09:13 编辑

讲两个例子:
第一份工作是有点小“油水”的岗位,当时身边一个人对我说:“靠山吃山,这个山就是‘单位’。”当时就震惊了。
第二件事,认识一个人,家里做着生意,经济状况相当好。一次一起去买东西,她买了两件东西,营业员算错账只收了她一件的钱。事后她和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是洋洋得意的。
我从来不是多正直的人,小便宜也贪过,假钱也花过。现在能做就是,告诉自己这样是错的,不要再继续错。并且这样教给我的孩子。告诉他,环境优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如果不能改变它,那就远离它。
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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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09: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帖子不错俺小小的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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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0: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尔吉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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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1: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绝对不拿 而且会报警。
我觉得一个成年人 做什么事情都该为自己负责,不会盲目。
遇事我都会换位思考一下,

点评

,以前我妈老教我,别多管闲事,现在觉得她这样教我也是不对的,闲事,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还是有必要管下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2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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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绝对不拿,而且会报警,不是自己的东西,拿回家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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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1: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但是,如果我是供货商,兴许我会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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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1: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桃花锦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6-9-27 09:09
讲两个例子:
第一份工作是有点小“油水”的岗位,当时身边一个人对我说:“靠山吃山,这个山就是‘单位’ ...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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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7 11: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是自己的不会拿,但是如果我是供货商我可能会为了减少损失会拿我供应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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