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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09:57:03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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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沱河芒砀 于 2017-9-5 09:58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0:00:49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薛小双被非法拘禁,现在你一家仍住在薛原住所,你应该考虑考虑你的后事了!

点评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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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0:02:55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今天一打开论坛,爆料真不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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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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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0: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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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0: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本帖最后由 沱河芒砀 于 2016-5-7 10:18 编辑

周、刘这一闹,谁也无法阻挡了,估计公安机关快要立案侦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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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0: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本帖最后由 沱河芒砀 于 2016-5-7 13:16 编辑

在正义和法律面前前擅抖吧!

点评

这个日子是永城市纪委,给房管局蛀虫邵杰下发处分的日子,[attachimg]378269[/attachimg][attachimg]378270[/attachimg]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2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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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1:49:25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本帖最后由 看尽人间善恶 于 2016-5-7 12:00 编辑
沱河芒砀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6-5-7 10:00
薛小双被非法拘禁,现在你一家仍住在薛原住所,你应该考虑考虑你的后事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有以下三个重点,请当事人注意:

       一 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最少三年!
     二 致人重伤者 三到十年  胳膊被打断 算重伤害 主犯应该在五到七年之间!从犯一到两年!
   三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的 依照前两款定罪!所以说你说薛小双该自己钱  自己要帐来 ,也没用!没用!!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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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1:54:59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让他在牢里,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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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1:57:01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他要为他做的事,付法律责任,,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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