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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媒体] 永城市政府就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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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3: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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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今日永城)(记者 王永亮)为顺利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确保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到实处,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政策,日前,市政府领导王发志同志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对象和行为是什么?
    答: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以及农场、林场的职工,在河南省购买规定品牌、型号的汽车、摩托车均享受财政补贴。具体以下三种行为享受补贴:一是购买轻型载货车的;二是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三是购买摩托车的。
    问:享受补贴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购买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买摩托车的补贴时限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问: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一,对购买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单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本省生产的按车价13%给予补贴,国内生产的按车价的10%给予补贴;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本省生产的定额补贴6500元,国内的定额补贴5000元。
    第二,对三轮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对报废三轮车每辆再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再给予补贴3000元。
    第三,对购买摩托车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本省生产的按车价16%给予补贴,国内生产的按车价13%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本省生产的定额补贴800元,国内生产的定额补贴650元。
    问:享受补贴农户购买数量是否有规定?
    答:购买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的每户限购1辆;购买摩托车的每户限购2辆。购买轻型载货车和微型客车的同时,也可购买摩托车。
    问:补贴车型有什么规定?
    答:报废的三轮汽车是指原三轮农用车;报废的低速货车是指原四轮农用车;购买的轻型载货车是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至少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新购的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至少四个车轮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不含轿车)。摩托车包括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问:如何进行补贴申报?
    答:购买人应在购买车辆以后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并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汽车为人所知车的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必须提供报废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人还需持粮食直补专用存款折(一折通)。没有“一折通”的,需提供农村信用社账户;
    6、购买人办理补贴时需将新购车辆驾驶到补贴兑付点进行实物核对。
    问:补贴如何审核和兑付?
    答:各乡镇财政所按照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要求和补贴办理程序,依照财政部有关要求核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符合要求的,确认补贴资金额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到购买人账户或“一折通”。不符合要求的当面说明原因。
    问:如果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该如何办理?
    答: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原经销网点未进行网上信息录入的,经销售网点审核符合条件可直接办理退货手续;已经申报补贴的,销售网点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并签章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由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放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资金后,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问:我市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企业有多少?
    答:目前我市仅有商丘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城报废汽车回收站(工业路)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5116510
发表于 2009-6-27 12: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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