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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永城] 永城治理城市卫生出重招:单位个人乱倒垃圾将给予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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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13: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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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丹)《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6月15日起实施,结合“四城联创”活动,我市也于近日举行了启动仪式。
    记者了解到,随着《办法》的实施,小区、单位、及市场等地产生的垃圾如处理不当,将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收集场所。单位如果乱倒垃圾,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随意倒垃圾的个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办法》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金额的1至3倍的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个人的罚款最多不超过1000元。《办法》还规定,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收集、运输专业单位,运输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或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只有有密闭收集、运输能力的单位才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办法》的实施,是环卫行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环卫设施建设和垃圾运输处置进入了法治管理阶段。我们要牢牢把握这一契机,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学习宣传高潮,扎扎实实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为促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发表于 2009-6-19 13: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早该这样做了
发表于 2009-6-19 13: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门
多罚点,补贴清洁工
发表于 2009-6-19 1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飘过
发表于 2009-6-19 13: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看不到吗
file:///D:/Backup/我的文档/My
发表于 2009-6-20 21: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顶一下
发表于 2009-10-8 21: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这样最好!强制提高国民素质!有些人你不罚他,不长记性!
发表于 2009-10-8 21: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这样最好!强制提高国民素质!有些人你不罚他,不长记性!
发表于 2009-10-8 21: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多罚点
罚款好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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