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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大河论坛转载“永城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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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18: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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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控诉
尊敬的领导:
    我叫邸红梅。我丈夫李凯被炼油坊村村书记陈道军伙同永城市检察院人为陷害受贿5万元的冤家错案的受害者。我现在将我知道的情况报告给各位领导。恳请领导关注李凯一案,能让法院依法、公正判决。并追究栽赃陷害者以及检察院徇私枉法者的法律责任。
李凯是神火集团铝业公司企业正科级干部。2010年至2014年,被商丘组织部委派到陈集镇炼油坊村做驻村干部。和李凯一同被委派到该村的还有工作组组长孙启贤。该村村支部书记叫陈道军、会计许诺言。
2014年年底时,经人举报,炼油坊村书记陈道军及许诺言因为挪用村内335000元公共设施费7年之久至今未还被纪委调查。2015年年初,陈道军及许诺言挪用公款案被移送到永城市检察院立案。陈道军及许诺言对挪用公款犯罪供认不讳,但在被关押几天后,突然就被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了。出来后至今,仍以炼油坊村书记的职务主持炼油坊村工作,一个犯罪嫌疑人为什么还能主持党的工作?国法天理何在?检察机关真的能一手遮天?随意践踏国法的威严吗?
陈道军之所以能很快出来,是因为他有个表哥在永城市检察院任领导职务。陈道军将其中贪污村内五万元的罪行,嫁祸给李凯,并举报李凯受贿,其原因就是能虚造立功表现,为其能不被关押创造条件。下面我就把李凯与陈道军之间5万元钱的事情报告给领导。
李凯在驻村期间,工作表现一直很好。其每次下村工作,都是和其领导孙启贤一起下村。与村支书陈道军接触较多。陈道军自己经营一个较大型的木质板厂,陈道军贪污、挪用的公款都是用在他的木质板厂了。2013年年初,陈道军与李凯商量,因为木制板厂缺钱,过一段时间用钱时,想让李凯借点钱给他用。李凯说可以。因为,李凯考虑驻村工作的表现,将来组织部门来验收时,陈道军能给个好的评价。过一段时间后,李凯在与孙启贤一起下乡时,闲聊时给孙启贤说陈道军要借钱的事。孙启贤当时就建议李凯说,最好不要借给他,驻村快结束了,到时候钱也不好要。大概到5月份时候,陈道军给李凯说,要用钱。李凯就拿了五万元现金给陈道军。2013年12月24号,陈道军给李凯打电话,说要还钱,于是,李凯就把卡号发给了陈道军。陈道军往李凯卡里面存了5万元钱。
2013年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神火集团因为要完成精神文明单位验收任务,号召处部级以上干部集资了30万元的精神文明款。由于炼油坊村是商丘市政府重点帮扶对象,于是神火集团同意孙启贤与李凯曾经提出的能否给炼油坊村些修路款的申请,并让孙启贤与李凯打了申请报告。最后该笔15万修路款于2014年2月拨付到陈集镇财政所。陈道军将该款提取并存在自己银行卡里,在修路之前,陈道军将此笔款项全部取出用于自己经营所用。
陈道军挪用公款案发后,其私吞5万元修路款的事情也败露了。但陈道军突然谎称该5万元的是作为回扣给李凯了。随后李凯被永城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调查。
     2015年7月15日上午,作为李凯家属,我去旁听了李凯案件的审理。使我对案件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
李凯是9点20分被带到法庭,检察院公诉人员在法官打了5次电话催促后,于10点20分左右来到法庭。见有人旁听,才从包里拿出一件上衣当场套在其穿的碎花裙子上,我们有录像图片为证;庭审进行到快12点的时候,公诉人以其要坐高铁为由,要求法院延期审理,法庭问律师是否同意。律师提出,是否延期,由审判长决定。公诉人随即说道,反正其十二点半必须走。于是,法庭提出简要辩论要求,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作为家属,上述公诉人不尊重法律的举动,让我很担忧,这是一个关系到我丈夫命运的开庭,怎么能如此随意呢?下面我把通过开庭了解的案件情况,简要汇报给领导。
一、本案关键证人陈道军与李凯存在利害冲突关系。如果李凯被判决有罪,陈道军私扣5万元修路款的贪污行为,就可以推脱干净。而李凯如最后被判决无罪,陈道军不仅涉嫌贪污,还涉嫌诬告陷害。另外,其立功表现也会被撤销。
二、全案证据,最后仅仅剩下陈道军一人的指证。且其证言内容,被许诺言的证言所否认。许诺言开始的证言与陈道军高度一致,但后来许诺言翻证了。翻证后,导致陈道军的证言成为虚假、孤立的证言。
三、村委员梅永亮第一次证言内容虚假,能直接证明梅永亮等人与陈道军串供。梅永亮的虚假证言,直接导致李凯被逮捕。但李凯逮捕后的当天,梅永亮翻证了。
四、关于证人说陈道军要给李凯5万元好处费的证言内容,全部都来至于陈道军。
综合全案证据,关于2013年12月24日,陈道军给李凯转款5万元的性质,陈道军坚持是给李凯的回扣。而李凯坚称是陈道军偿还其债务。而陈道军的证言又被证明为虚假。
   但是检察院在向法庭出示证据时,选择性的出示对李凯不利的证据。而对李凯有力的证据均不出示:
1、孙启贤的证言能佐证李凯借钱给陈道军。
2、许诺言翻证后的证言,公诉人不举证。而许诺言翻证,导致陈道军的证据成为孤证。
3、李凯被反贪局提审9次,包括案卷送到公诉科后,仍去看守所提审李凯。但对李凯有利的笔录,反贪局故意隐匿,没有随卷移送。
   反贪局为制造李凯有罪的证据,还明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检察院用以证明李凯有罪的证言,比如2015年3月28日陈道军的证言,一共12页,5000字内容。但该笔录讯问时间一共23分钟。试想这么短的时间,能讯问、制作、阅读核对这么多内容的讯问笔录吗?显然属于非法证据。
   还有2015年3月28日许诺言的笔录,侦查机关同样用了31分钟,讯问制作并核对了5000字内容达12页之多的讯问笔录。
     上述两份笔录都属于侦查机关事先制作好,让陈道军、许诺言签字而来。属于非法证据。侦查机关为什么要非法取证?其目的就是为了制造李凯有罪,从而为陈道军贪污5万元的犯罪开脱。
陈道军之所以从贪污犯变成挪用公款犯罪、从贪污犯转变为诬陷李凯的证人,这一切都有人在背后操控。从现在的形式看,可能李凯确实会像反贪局长对他说的那句一样:我说能关你7年,就能关你7年。在这种强权压力下,村里一些有良知的群众不敢出来作证,因为村书记还在主持工作,保护伞势力大,这些有良知的群众只能含泪悄悄为李凯喊冤,更有有正义感的群众给相关更高一级的主管职能部门写出了情况反映书,附件<反映书>。
但是,我深信只要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时隐藏的再深,也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赵作海不就如此吗?我们全家尽毕生精力,举全家之力,不惜一切代价,和违法行为做斗争。为李凯讨清白。我们有这个耐心、信心和决心。
恳请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此案。让法院独立办案,依法公正判决。
                                     控诉人:邸红梅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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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19: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永城巴掌大的地,天天冤枉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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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8 19: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希望正义永存,有能力的网友向上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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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19:17:32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当官真好,整个老百姓手到擒来,名利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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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19: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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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19: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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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0: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算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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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0: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这样的事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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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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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8 20: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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