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漫步红尘

[焦点话题] 关于是否抓拍不系安全带的答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4 18: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7 15: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濮阳市
李寨人 发表于 2015-7-4 15:51
通知公告      
      商丘市所有高速上下站口启用不系安全带拍照,今天开始正式录入,违法代码4204罚200 ...

小车三角反光标和灭火器处罚官方已经避谣了,安全带这个不管真假,开车系上就是对自己的负责

点评

外地是谣言,但是商丘的是真的,不过针对的是高速,永城高速也归他们管。是商丘市公安局的公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7 15:3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7 15: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过敏体质 发表于 2015-7-7 15:22
小车三角反光标和灭火器处罚官方已经避谣了,安全带这个不管真假,开车系上就是对自己的负责

外地是谣言,但是商丘的是真的,不过针对的是高速,永城高速也归他们管。是商丘市公安局的公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7 16: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濮阳市
李寨人 发表于 2015-7-7 15:39
外地是谣言,但是商丘的是真的,不过针对的是高速,永城高速也归他们管。是商丘市公安局的公告

兄弟,给你看下永城交警以及商丘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的避谣内容……
顺便@楼主,安全带系的问题这里面也提到了,不过主要是高速上下时间,经常跑高速的坛友应该会发现上下高速的匝道已经安了新的摄像头
162239dacyjvwssfswmksc.png
162241yh3nq0mhyclrrooh.png

点评

看错了,是只说了安全带。 即日起,商丘市严查高速路上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7 17:5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7 17: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就知道罚钱!!交警执法不能人性化点嘛?让外地人对永城留点好印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7-7 17:5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过敏体质 发表于 2015-7-7 16:22
兄弟,给你看下永城交警以及商丘交警官方微信微博的避谣内容……
顺便@楼主,安全带系的问题这里面也提到 ...

看错了,是只说了安全带。


即日起,商丘市严查高速路上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罚款200元,记2分。
违法行为:驾驶人不使用安全带
违法代码:4204
违法处罚:罚200元,记2分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NTYzMw==&scene=6#rd

商丘交警支队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5-18 06:44 , Processed in 0.641386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