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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赛关于赛场违纪事宜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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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5: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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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求阙 于 2009-6-7 15:01 编辑

赛场纪律及违纪处罚办法


         一、关于联盟纪律和处罚的基本原则是: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各俱乐部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比赛,必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场,正式比赛提前15分钟提交上场名单,按裁判的要求及时进场比赛。开赛时间迟到10分钟(包括10分钟)以上的,视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罚款从该俱乐部的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三、比赛中因严重犯规被罚黄牌、红牌的,每张黄牌罚款20元,一名队员累积三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每张红牌罚款50元,队员自动停赛一场。罚款从该俱乐部的纪律保证金中扣除。
        四、队员(包括该俱乐部在联盟注册的所有人员)推掇、辱骂、殴打对方队员,除裁判员给予的判罚及第三条的相应处罚外,另停赛5—10场、取消本年度比赛资格、取消联盟注册资格1—3年的处罚。所在俱乐部罚款500元。
         五、队员(包括该俱乐部在联盟注册的所有人员)推掇、辱骂、殴打裁判,除裁判员给予的判罚及第三条的相应处罚外,另取消其本年度比赛资格、取消其在联盟注册资格3—5年的处罚。所在俱乐部罚款500-1000元。
         六、因不服裁判或其他原因拒不恢复比赛达5分钟的视为罢赛,判罢赛俱乐部该场比赛0:3负。如实际比分超过0:3按实际比分计算。并给予罢赛俱乐部通报批评和罚款500-1000元的处罚。
         七、领队、教练和队长以及其他俱乐部管理人员和联盟执委会成员犯上述错误,从重处罚。
     本修订稿自2009年4月26日联盟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发表于 2009-6-7 15: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左手的旁边 于 2009-6-7 15:07 编辑

“取消本年度比赛资格、取消联盟注册资格3—5年的处罚。”

这条最具有“杀伤力”~~~~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5: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再大地杀伤力也抵不过球场过激行为
发表于 2009-6-7 15: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有道理!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5: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呵呵,大家都希望体会足球带来的快乐
发表于 2009-6-7 16: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2009-6-7 16: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
发表于 2009-6-7 16: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推搡还要停赛5场
太苛刻了吧
发表于 2009-6-7 17: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可能是怕真的打起来控制不了局面吧,所以要把规矩定严格点。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22: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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