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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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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7 12: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省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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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纪事
我的故乡豫东平原,沃野千里,地势平坦,树少林稀,既无名山秀水,亦无珍禽异兽,却是一般春绿秋黄、夏青冬白景色。对于二十多年前的家乡村民来讲,春种、秋收、夏管理,忙的很,稍有闲暇就是冬天了,豆棵割了,秫秸砍了,棉花茬拔了,犁地保墒耩麦子,麦子耩到地里就万事大吉,一年的农事就忙完了,冬至一过,飘两场小雪,就进入冬闲,大家都在尽情享受冬天,女人带孩子、做饭、纳鞋底、串亲戚;男人整个冬天主要忙乎三件事:熬鹰、打兔子、斗鹌鹑。
  
    熬鹰,是为了驯化鹰,目的是用驯化了的鹰逮野兔,鹰是自己抓的野鹰,或是从别处买来的半熟鹰(没完全驯化),鹰有了,下一步就是如何驯的事情了,也就是熬鹰,我们生产队里的杨金锭熬鹰我亲眼看过,在他家喂牲口的屋里:从房梁上垂下两条绳子系一条横棍,一条细绳松松地连起鹰腿和棍子,鹰就一直站在那条横棍上了,一直到驯服为止。如何驯服,关键就在熬了,熬也就是不睡觉的意思,熬鹰就是不让鹰睡觉,以体罚的形式,来摧毁鹰的意志,北方冬天的夜特别长,杨金锭和他大儿子轮流伴鹰过夜,屋内点着黄豆大的煤油灯,一宿一宿地不睡觉,一旦发现鹰闭眼,就用棍子捅它,人的任务就是不断地用棍子捅鹰,使其不能入睡,杨金锭和他大儿子一人半夜地替换着熬鹰,中间也喂鹰,主要给鹰吃老鼠,老鼠都是从逮老鼠的夹子上取下来的半死老鼠,我记得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天天一亮,杨金锭的小儿子杨毛高就挨家要老鼠,我和他是同学,经常闻到他身上一股死老鼠味,后来他家的鹰能逮着兔子了,也会时不时地分点兔子肉给我们,都是傍晚杨毛高挨家送来,兔子肉真香呀,吃着兔子肉就一点也闻不到杨毛高身上的死老鼠味了。大约经过一个星期左右的折磨,可怜的鹰就由于严重的睡眠不足,而听其主人摆布了。这时候,鹰就算熬成了。
打兔子
    打兔子,在村子里,当时是一项大的围猎活动,颇有点 “木兰围场”的味道,村里一旦决定要打兔子,就相互转告,约定时间、场地。一般是上午太阳未出来就出发,二十几个精壮汉子骑着自行车,铳枪威武地吊在自行车大梁上,半空中嘶啦啦自在飞着猎鹰、地上呼哧哧撒欢跑着猎狗,最后面是一群看热闹的孩子。场地一般选在未拉秧的红芋地里,或者是麦苗脚脖子深的麦田里,这些地方是兔子冬天藏匿的最好去处,有时会覆盖着或深或浅的积雪,无论
怎样,反正都是一马平川的沃野平原,天高地阔正好行猎。一声口哨过后,二十几个壮汉成半圆持枪带狗驾鹰(鹰在这时是很听话,很神气地立在主人半伸展的手臂上的,为防鹰利爪抓伤,鹰站的手臂上都裹着生牛皮)便向田地中间趟去。草动、兔惊,惊兔跃起处枪响,枪响、狗奔、鹰飞,空中鹰、地上狗一面将伤、死兔叼回、一面上下配合狂追逃兔,此间便“嘭嘭”铳枪响、嗷嗷喊声起¨¨¨,好不热闹。这块地围剿完毕,若看天色尚早,兴趣正浓,便会乘兴转移下一场地,又是一番热闹回放。猎毕回村,便是分享胜利果实,兔肉大家平分,参加者有份,而兔皮必须归放枪者和带鹰者所有,这是规矩。
斗鹌鹑
“要吃走兽,还是狗肉;要吃飞禽,还是鹌鹑”,我们那儿鹌鹑较多,但很少有人吃鹌鹑,他们认为有些东西比吃更重要,精神文明来源于物质的丰富,但要高于物质生活。对于鹌鹑村民有着它的独到之处:“斗鹌鹑”。有的地方喜欢斗牛、有的地方喜欢斗鸡,豫东人淳朴、善良,知道牛要耕地,鸡要打鸣报晓,都是乡里人的朋友,朋友是不能玩弄的,也就不能斗牛,不能斗鸡,不只从何时起,兴起了斗鹌鹑。用网罩住了在田里觅食的野鹌鹑,把一个20公分长的布袋缝在午餐肉罐头盒样的胶质或木质盒上,做成鹌鹑笼,将抓到的鹌鹑养在笼里,鹌鹑笼就永远别在男人的腰带上了,男人一旦手闲下来,就会解下鹌鹑笼,掏出鹌鹑用一只手把(bǎ)着,其要领是让鹌鹑头从手的虎口探出来,大姆指轻抚其背,其余四指轻收其腹,让鹌鹑的两条细腿从小指和无名指之间伸出。把鹌鹑不能怕冻手,北方的冬天,不管多冷,都要赤手把,我想是为了让鹌鹑与主人心手相通,把鹌鹑者往往是手心里热呼呼,手背上冷嗖嗖,手生了冻疮也不放下,把鹌鹑的目的是让鹌鹑多见世面,不怕人,也就是培养鹌鹑的胆量,把好的鹌鹑我见过,鹌鹑可以在众人面前,不慌不忙的在地上或站在主人手上吃食。鹌鹑把好了,就开始找对手相斗了,两只鹌鹑放在一个笼屉上,四周围起好多看热闹的人来,也有个别在鹌鹑身上赌钱的,准备工作做好,两只鹌鹑就开始咬斗起来,你来我往,跳跃腾挪,咕咕咕、扑椤椤、双方主人或吼叫助威,或搓手顿足,围观者也大呼小叫,乐得开开眼界,不一会,只见羽毛纷飞,血溅笼屉,胜者越战越勇,败者则一声哀鸣,情急中腾空跃起,任主人千呼万唤,再不回来,犹如血性的豫东人,丢了脸面是要远走他乡的,在外面不做点有面子的事,是不会回来的,宁可客死他乡。
这就是我浸淫着黄(河)淮(河)文化的故乡,这就是我那些憨厚中透着些狡黠,勤劳里沾了点儿懒散的故乡人。在我儿时的岁月里,他们免去了大富大贵之累,自然而然地承受者大地、太阳的恩泽,率真地享受着知足长乐的滋味。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9-6-7 12:16:39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你说的这是永城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2: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云南省普洱市
二十年前的事了
发表于 2009-6-7 12: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我只见过一个养鹰的,还是很多很多年前。
发表于 2009-6-7 1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小时候见过住我家的爷爷养鹌鹑哈
发表于 2009-6-7 16: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很远的记忆。。。
发表于 2009-6-7 17: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中山市
羡慕这种生活,十分惬意!
不像现在,为了挣几个子,如同看戏赶场子一样,
每天忙得屁颠屁颠的。。
发表于 2009-6-7 17: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中山市
羡慕这种生活,十分惬意!
不像现在,为了挣几个子,如同看戏赶场子一样,
每天忙得屁颠屁颠的。。
发表于 2009-6-7 17: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中山市
羡慕这种生活,十分惬意!
不像现在,为了挣几个子,如同看戏赶场子一样,
每天忙得屁颠屁颠的。。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09-6-7 17:02:48 来自 广东省中山市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9-6-7 17:17 编辑

读初中时,收小麦时候,训练狗捉兔子,有时候能撵上兔子,
看着很刺激别提多乐了。
若狗捉了兔子,
蛮有成就感的!
想想真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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