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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实习期期间上高速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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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23:04:35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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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实习期间,如上高速,有什么后果,扣分还有劝离高速。
发表于 2015-3-20 07:3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不被查就啥事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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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7: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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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7: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不出事故,不被查没事的。我就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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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     只要安安全全 什么事没有      但是不建议实习期上高速      在高速沾点事就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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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安全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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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0: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安全第一,高速很少 查驾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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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20: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被抓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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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2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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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2 07: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1、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不贴“实习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交警提醒,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贴标,处 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在2012年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后未满12个月的“新手”请尽快到交警部门领取免费“实习标志”,并按规定粘贴或悬挂。即日起,“新手”可以凭驾驶证到各个辖区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分所)领取实习标志。 
 3、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点评

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3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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