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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讨论] 评论称中国炒房客无耻 只允许房价上涨降价就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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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0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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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中国炒房客无耻 只允许房价上涨降价就无理取闹http://house.ifeng.com/news/view ... 29/38555944_0.shtml评论称中国炒房客无耻 只允许房价上涨降价就无理取闹

2014年08月29日 07:26
来源:金羊网         作者:刘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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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人参与10条评论






笔者上微博,突然看到了著名时事评论员、畅销书《差距》作者王冲的一条微博消息,称半个月时间,山东济南某楼盘房价从8000元/平方米左右调整至6000元/平方米上下,这使得先前高价买房的业主难以接受。
笔者搜素了一下,发现原始消息来自于当天《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某楼盘”实际上就是济南的恒生望山楼盘。报道当中还提到,业主因为房价下跌而奋起“维权”,一度与开发商所雇用的社会人员发生冲突。之后,楼盘处于停售状态,一位置业顾问称过几天才会重新开放。
只要是时常关注房地产方面消息的人都知道,类似于上述情况的所谓业主“维权”事件实际上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发生。每次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时,总是爱不加引号地将业主们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称之为“维权”,说实在话,如此报道,要么是因为媒体记者本身就跟业主们一个德性,要么就是不顾职业道德,揣着明白装糊涂。
房屋的主要功能本来是供人居住,但是,因为进入房市的人以炒房客居多,所以,房屋的商品属性实际上是主要的。很多商品房易主多次,可是,一直都没有人正式入住,完全成为了炒房客玩弄金钱游戏的道具,违背了房屋建设的初衷,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商品房既然是商品,就应该跟其它商品一样,允许价格随市场波动,价格有涨有跌都是正常现象,炒房客可以因为涨跌而兴高采烈或扼腕长叹,但是,绝不可因为房价跌了而以所谓的“维权”名义找开发商无理取闹。
然而,事实上,中国的炒房客就是只许房价上涨不许房价下跌的一群人。房价涨了,他们暗地里高兴,在转手时赚得盆满钵满也不会对开发商感恩戴德,给开发商一分钱。可是,一旦房价下跌了,他们便气急败坏,纷纷涌入售楼部,向开发商发难,开发商如果不答应其停止降价销售或退还差价的要求,就怒砸沙盘甚至暴打售楼小姐。
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中国炒房客更无耻的群体吗?当然找不出来。我为什么称这些无耻之徒是炒房客?是因为只有炒房客才可能这么无耻。试想,如果一位业主只有一套住房,他会那么在乎房价的涨跌吗?房价再高,他也不会卖,房价再低,他也不会卖,即使卖了也还得再买。所以,房价的涨跌对他们基本上没有影响,只有那些指望房子生钱的炒房客才会在房价下跌时坐卧不安并无理取闹。
曾经在深圳打工的时候,经常看到很多花园小区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努力,并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向物业管理者叫板,要求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停止不合理的收费。这样的举动才是真正的业主维权,那些只许房价涨不许房价跌的行为跟维权没有丝毫的关系,说那是维权无疑是玷污了这一词汇。
看到炒房客为房价下跌而无理取闹的消息,很多人马上会联系到契约精神。显然,这些无理取闹者是缺乏契约精神的,他们自私自利,秉承着双重标准。虽然中国缺乏对契约精神的教育,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绝对不缺乏契约精神。这些无理取闹的炒房客可以说是中华民族的耻辱,是不肖子孙。
对于炒房客的无理取闹行为,警方应该予以严厉打击,而媒体在报道的时候,也不应再将其称之为“维权”了。在这个问题上,炒房客没有丝毫的道理可言,不存在见仁见智。炒房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因为用来炒的房最终还得卖给那些先前买不起房的人,炒来炒去,最遭殃的就是社会最底层的人。
不动产的登记和全国联网应该指日可待,房产税的落实或许还需要等待数年。一旦实现了不动产信息的全国联网和自由查询,并且多房者必须缴纳房产税,估计很多炒房客都会倾家荡产,甚至成为负资产。到那个时候,没有人会同情他们,而只会认为他们是贪得无厌、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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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09: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帖子不错俺小小的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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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29 09: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
车行天下装饰 发表于 2014-8-29 09:31
帖子不错俺小小的支持一下。

{: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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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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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楼主发贴辛苦了,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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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1: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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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30 17: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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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30 20: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jsh417 发表于 2014-8-30 20:37
他妈滴,不要脸!删我的帖子

麻烦看清楚,你的帖子被转移到了相应版块,并没有被删除,下次发帖请发到相应版块,论坛公共场合,注意你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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