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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 铁血论坛:《孙殿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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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12: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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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公魁元者,字殿英,一名金贵,河南永城县人。其母尝游黄河,祈子于河伯祠。是夜梦与神交,因而有孕,十二月而生殿英焉。周岁时,有神光自天烛其庭,背有赤文,隐起成字,曰“富在东陵”。聪敏好学,举止不类常人;尝与市井恶少为伍,颇有游侠之气也。
    高祖父恺阳,故明辽东经略,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清季殉国于高阳。君家徙于豫州。传九代,父玉林,亦为乡中豪杰,有贤名。因乡邑公事与旗民争讼,为人所诬,溲死狱中。殿英时年少,忿甚,指天誓曰,异日终当报之。稍长,以任侠闻四闾。方天下板荡,龙蛇并起。殿英结豫州豪杰,会盟中州。以护卫桑梓相诩。初投镇嵩军憨玉昆所部,憨氏甚倚重之。时镇嵩军方与国民军胡景宜争衡于豫西,憨氏问计于殿英。殿英曰:胡氏所假者,马二之威势耳。而憨帅虽外有刘雷亚之奥援,内有段合肥之臂助。然一旦事急,合肥受制于冯氏,西援不济,恐豫州不复为憨帅所有矣。憨氏不纳柬言,遂至一战而亡。余部麾集密州,群推殿英为首,问今后之计。答曰,目下可暂投国民三军孙禹行,岳兄本吾同宗,谅能收留,且观天下之变。逾年,国民军欲入山陕,众将计议。殿英语众人,吾辈皆关东子弟,与其西入秦,不若东向齐鲁。吾闻齐主方兴,或有可为。及至,甚礼遇之,然公私谓人言,观二张之情形,不过后汉本初公路之流,不能与之为谋。恰逢王师北伐,公遂乘势附义,转隶武厉帝麾下。


    殿英驻防蓟县。是时,蓟县百姓尝夜为妖物所伤。死者血肉皆尽、形如枯槁,遍体无伤,仅颈间有一二血印也,状如蛇虫所啮。巡捕遍访乡间,不能缉凶,久之成悬案亦。蓟县官民人人自危,惶惶而不可终日。殿英闻之,率军往之,亦不能破。一日,梦有老者夜访大帐,说殿英曰:“此去东南三十里有山名马兰峪,为满清之东陵也。其势凶险,乃养尸之地。清国诸伪帝、后、嫔妃葬于此,久之已化凶灵。” 又曰:“昔洪门诸公,韬晦三百年,聚中原豪杰,发天下之兵,始有武昌首义也;将军兵少,不能直捣清京,斩草除根。若能革此间清国凶灵性命,亦不失义举。” 殿英闻乃凶灵作祟,尚有犹豫,老者再说:“其间有珍宝无算,将军何不取之作饷,募集天下悍勇之士,将来成就大业,亦未可知。”殿英深以为然。翌日发兵三千至马兰峪,果见妖气升腾,凶焰炙天。乃戒严十里,命术士布旗幡、八阵以镇妖邪,遂掘东陵。初,以火药炸满清慈禧太后之墓,得叶赫那拉氏之尸,虽历经十数年而不腐。众人惧之,恐有变。一仵作愤而曰:“我,活人也,奈何惧一死妇”,当众淫那拉氏之尸。众人释然,再掘清乾隆汗陈弘历之墓,得珍珠、翡翠、玉石、象牙、雕刻、字画、书签、宝剑等无算。又聚群尸,以柴火焚之,终除此大害。
    孙殿英掘墓盗宝被马兰峪满族人发现后,满清皇族遗老以及居住在天津日租界(张园)的溥仪等人上告到蒋介石那里,要求严惩。此事一时轰动全国。后孙殿英觉得事态严重。为逃脱罪责,他到处活动行贿:托戴笠将所盗物品中最为宝贵的九龙宝剑送给了蒋介石;将慈禧口中含的那颗宝珠送给了宋美龄;将“金玉西瓜”送给了宋子文。国民政府表面也声言“要查办”,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后来,孙殿英解释说:“满清杀了我祖宗三代,不得不报仇革命。孙中山有同盟会、国民党,革了满清的命;冯焕章(冯玉祥)用枪杆子去逼宫,把末代皇帝溥仪及其皇族赶出了皇宫。我孙殿英枪杆子没得几条,只有革死人的命。不管他人说什么盗墓不盗墓,我对得起祖宗,对得起大汉同胞!” 并说:我发掘满清东陵,有3个好处,第一,满清入关之时,大兴文狱,网杀士人,象吕留良,戴名世这样的人,都被开馆戮尸,我虽不才,亦知道佛经有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第二,满清统治三百年了,搜刮的财帛不知多少,今天我发陵,是为通天下财货,收运转之利,丰藏国库。






发表于 2013-6-23 12: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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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12: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第三者好处怎么缺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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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13: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嘉定区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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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14: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楼主发贴辛苦了,感谢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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