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754|回复: 4

[文化历史] 太丘宋社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20 11: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太丘宋社考






  □ 盛朝新
  永城太丘宋社在周代享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威望,影响很大,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经典史书均有记载,而且把太丘社的消亡作为一个时代终结的标志,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那么太丘社究竟是什么呢?《礼记》云:“社者,所以神道之地也”。社,古时指土地神,也指祭祀土神或祭土神的地方。具体到太丘社,它就是周代一座祭祀土地神的神坛。祭祀土地神来源于上古时代人们对土地的崇拜,土地是人类生存的根本,是万物生长的基础,是国家存在的基础,因此土地神在古人眼中至高无上,国中之神,莫贵于社。最早在甲骨文中就有商王在社坛祭祀求雨的记录,发生重大事变还要结盟于社,社也是公众活动的中心,所以祭祀土地神的社坛是一处非常重要的场所。上古建国,必须先立社,社立之后,才有社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有了社稷才有国家。中国古代农以土为本,民以食为天,社稷也就成了国家的代称和象征。春秋时代,社坛与稷坛是分开的,太丘社是宋国的社坛。据《史记正义》记载,太丘社是周武王伐纣时立,在西周初年就确定了其政治地位。史载当时立社还有一个目的,周武王认为应当汲取殷亡的教训,除各自立社外,还立有公共的殷社,商朝建都于亳,“乃立亳社,以为监戎”。太丘社有可能先于宋国而立,所谓建国必先立社,太丘社不仅是宋国土地神的诞生地,而且还是殷亡之鉴的教育之地。太丘社的祭坛内初期供奉有周代帝王分封诸侯时赐予的“色土”,这种“色土”是周武王取自京城社坛五色土中。当时分封诸侯实行“五色土制度”,即国家社坛铺设五色土,代表五方,象征着国家所有领土。君主分封诸侯时,按诸侯封地所在的方位,取一撮相应方向的色土,置于封地的社坛中,象征着它是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
  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谁掌握了主祭权和祭祀用的重器,谁就拥有了王权,可见社是多么的重要。那么宋社为什么要放在太丘呢?这主要跟三个因素有关,一是该社为周武王下令所立,二是太丘的地理位置正居于宋国正中,周代立社有崇尚国域之中的观念,三是太丘符合周代立社“方丘祭地”的独特地理优势。所谓“方丘”即方地高丘,象征国家土地,周围水泊环绕,象征四海。太丘在周代被古睢水北面环绕,其他三面皆有湖泽,风景秀丽,土地肥沃,人烟阜盛,民众富庶,而且位置重要,距宋都商丘不远,属京畿之地。太丘作为宋社所在地,在宋国享有崇高的地位和威望。那么太丘社如此显赫的地位中究竟还有什么重要历史因素呢?
  有。原来太丘社里还供奉着一尊来历非凡的镇国宝鼎。它是夏朝帝王大禹统一九州后铸造的九鼎之一,是传国之重器,传国之重宝,是拥有国家政权的象征。《史记》记载:“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像九州……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代始置鼎于洛阳。《竹书纪年》记载:后“鼎迁于商邑”,《帝王世系》记载:“汤即天子位,遂迁九鼎于亳。”在商朝国都商丘曾放置九鼎,周武王灭商后获得九鼎。为笼络商朝遗民之心,命令商朝王族遗民微子继承殷商核心区域,“奉其先祀,国于宋。”后来周成王定鼎于郏
鄏,并没有把九鼎从商丘全部运走,而是遗留一尊在宋国,宋国国王微子将此鼎放在太丘社中,此鼎与周朝王城郏鄏城的八鼎共称为九鼎。宋国这尊鼎成为宋国显耀的标志,所以不仅宋国人崇尚有嘉,顶礼膜拜,就连当时周朝其他诸侯也对太丘这尊大鼎倍感羡慕和崇敬。太丘社的荣耀和尊贵地位由此诞生。
  近年来,在湖北江陵王家台秦朝墓葬出土先秦古书《归德》中发现了一段文字,验证了宋国确实有一尊大鼎。该文字是“昔者宋君卜封口而枚占巫苍,苍占之曰:吉,鼎之它它,鼎之煫煫,初有吝,后果遂。”这是宋国君主初封之时卜卦,巫师苍以宋国的鼎为占卜的对象。可见宋国的鼎并非子虚乌有,的确存在,这是真实的历史,彻底推翻了以前很多专家和学者的否定结论。这个鼎就是周成王赐予的,它是宋国商王族后裔尊贵身份的证明,是宋国国运的象征,是宋国王权的象征。它确实应是九鼎之一,而那位宋君应当就是微子了。那么为什么这尊大鼎没有放置宋都商丘,而是放在了太丘社了呢?其原因据考证,是根据当时卜师所确定的,卜师认为鼎必居于国之中,国运才能兴旺,土地才能平安,四境才能安宁,人民才能安康,而太丘宋国之中的位置是理想的放置地。鼎置太丘社中,太丘社一跃而成为宋国国社,天下人皆称为宋社或亳社。该鼎从周成王时供奉在太丘社,一直到周显王三十三年太丘社亡,共放置了约七百年。周显王三十三年(公元前336年),天下趋乱,宋太丘社亡,宋国国王恐怕传国大鼎落入他人之手,将此鼎从太丘社中取走,运上渡船,从太丘城北睢水东去经泗水转至宋国后期东都城彭城(徐州),然后将大鼎沉入彭城泗水里。这是周王室衰弱,国之重器亡失的开始,是礼崩乐坏的开始,是天下分崩离析的开始。宋太丘社亡,当时是一件震惊全国的大事,所以周朝末年史官将此事郑重地写入了历史。汉代司马迁肯定是看到了这段记载,所以才会在《史记》的多个篇章中不厌其烦的述说这件事。如《史记》中的《孝武本纪》写到:“周德衰,宋太丘社亡,鼎乃沦而不见。”《史记·封禅书》中写到:“宋太丘社亡,而鼎没入泗水彭城下”,《史记》中的《六国年表》也有类似记载。司马迁在《史记》中还写到,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曾在彭城泗水里捞取大鼎,但没有结果。在《战国策》、《左传》、《春秋》、《汉书》、《论衡》、《春秋释例》、《水经注》、《资治通鉴》中均有“宋太丘社亡”的记载和评说。考古学家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也找到了“宋太丘社亡”的记载。可见太丘社在周代非同寻常的历史地位及深远重大的政治影响,在中原诸多的古城的历史古社中难觅第二个。
  太丘社古代又叫桑林之社,这个祭祀神坛是处在一片风景秀丽的桑林之中的。据古书记载,当时社坛要置于高地,社坛正中要树立一座象征性的大神,坛周围要遍植树木。据载,夏代要植松树,商代植柏树,周代植栗树,但太丘所在的宋地,却植桑树。太丘社周围桑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说是桑林之社实至名归。这也是古代《永城县志》将太丘社归入“园林”篇目的原因。据记载,周代社祭的活动是非常隆重而热闹的,要聚集很多人,要敲鼓,要跳舞,由领舞者手持一条五色缯的舞具,来领众共舞,还要唱歌。巧的是太丘出土了一幅汉画像石,有一幅“舞乐百戏图”,整幅图人物热烈欢快,有领舞者领五人在舞蹈,手执布缯,有击鼓者,有唱歌者,有抚琴者,反映的就是古代社坛祭祀的热闹场面,这或许是太丘社社祭古风的真实写照。
  今年永城太丘古城也有了重大发现,根据勘探结果,汉太丘城埋在泥土之下3.8米至4.5米深处,而且保存完好。史书记载,太丘城历史上毁于晋代黄水泛滥淤积,今后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太丘城和太丘社将重见天日,到那时我们将一睹其神秘的风采。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今日永城近期报纸查看
·今日永城20121220期
·今日永城20121219期
·今日永城20121218期
·今日永城20121217期
·今日永城20121214期
·今日永城20121213期
·今日永城20121212期
·今日永城20121211期
·今日永城20121210期
·今日永城20121207期
·今日永城20121206期
·今日永城20121205期
·今日永城20121204期
·今日永城20121203期
·今日永城20121130期
·今日永城20121129期
·今日永城20121128期
·今日永城20121127期
·今日永城20121126期
·今日永城20121123期
·今日永城20121122期
·今日永城20121121期
·今日永城20121120期
·今日永城20121119期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太丘宋社考
游丰乐农庄
陈寔与太丘书院
活跃的课堂
我的乐园——家乡的桥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文化·阅读】
«上一版 下一版»
发表于 2012-12-20 11: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0 12: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楼主太丘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0 12: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又登报了 今日永城可以给楼主开专版了{: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20 18: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5-16 20:17 , Processed in 0.63520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