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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山雪

[网友爆料] 裴桥镇副书记朱学民辱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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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本文摘自: 永城人论坛(http://www.yongchengren.com/) 详细出处请参考:http://www.yongchengren.com/thread-10209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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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11: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已阅,交孟铎、富国等几位同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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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狗头铡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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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9 10: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裴桥镇党委政府乱作为,为平息恶人而欺压善良
    反映人:丁爱平,女,汉族,现年57岁,农民,住河南省永城市裴桥镇裴桥村家东西组。
  反映的情况:
1、河南省永城市裴桥镇党委政府行政乱作为胡作为,强行以公权干涉私权,以权压人,滥用职权。
2、河南省永城市裴桥镇党委政府不按法律办事,处理问题一推二拖,无视证据,屡次滥用职权,枉法裁判,行政乱作为,致使我含冤二年,二年艰难维权路,使我一家人精神遭受重创。
我的请求:
1、让永城市裴桥镇党委政府尽快改变自己的错误做法。
2、镇政府无权侵犯我坑塘的使用权。
3、赔偿我因维权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事实与理由:
   1991年,裴桥镇(当时是裴桥乡)党委书记菅洪民为了发展经济造福群众,在裴桥街东头开一条南北街。按规化需扒掉我三间半的房子,因为是刚盖的新房子我不同意扒掉,但当时的乡政府也没有资金补偿我,经裴桥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我门前的坑给我使用(有乡政府的证明),2010年3月27日我准备在合法的宅基地建房时,家东东组群众孟凡良等人出面阻止我建房,并且恶人先告状,说我门前的坑是他们的,(他们私下商量好了,把坑争过来,卖了分钱,并且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出钱,作为他们上访的费用)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多次无理取闹,非法上访,我去找裴桥镇党委书记房东伟讨说法,房书记说:“有你的屋在,上面有你的树长着,你不用怕”,当时的管区书记耿为领说:“这是以前的领导同意过的,还有乡政府的证明,他们是争不走的”,我提供的证据确凿而另一方除了捏造、歪曲事实外,别无他证。我当时相信裴桥镇党委政府,会依法裁决这件事的,就安心在家等候,也没有去上访。孟凡良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过非法上访大闹镇政府索要地皮,无理纠缠,改变了裴桥镇政府处理问题的态度。为了让这些人不再上访,平息这些恶人,不给镇政府惹麻烦,滥用职权违规向我施压,逼我作出让步。但我仍然相信党、相信政府,坚持依法裁决。我说:“裴桥镇政府大院,以前都是家东的,他们要是要,你给他们不?一个人平白无故,索要他人的东西,这是不是讹诈?裴桥镇党委政府对于孟凡良等人的无理纠缠,如此偏袒,但是至始至终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公道。
     当今社会已走向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办事。镇政府调解不成,孟凡良等人可以以充分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裴桥镇党委政府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不问事实,不看证据,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不依法办事,行政乱作为,已对我全家造成极大物质损失和精神伤害。
         2011年7月25日,裴桥镇政府强行干涉私权,枉法裁判,做出“裴政[2011]第11号处理意见”。将我门前坑南面的13.2米由孟凡良等人使用,裴桥镇党委政府在违背事实,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下达了11号文件,降低了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向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永城市人民政府要求裴桥镇党委政府撤销裴政[2011]第11号处理意见,2011年12月16日裴桥镇人民政府下发裴政[2011]第18号文件:由于使用法律条文不当,撤销裴政[2011]第11号处理意见,裴桥镇政府不依法律法规办事,给我造成损失,是否依法应给予赔偿?
  由于撤销了裴政[2011]第11号处理意见,孟凡良等人不甘心,于2011年底又一次去郑州上访,并威胁裴桥镇政府,要告裴桥镇政府,为了迎合这些恶人,裴桥镇党委书记房东伟和管区书记张勇及信访助理练军在没有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于2012年3月22日下达裴政[2012]第14号处理决定,再一次把我门前坑的13.2米给孟凡良等人,裴桥镇党委政府为迎合无理取闹者,不惜去欺压善良,助纣为虐,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裴桥镇政府行政乱作为,把一位老实本分,安份守已的农妇逼上信访这条维权路。裴桥镇政府已逼我走投无路,万般无奈,我只有向上反映。
     为弘扬法制,希望领导能为民做主,还百姓以公道,还法律以清正,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反映人:丁爱平                                    
                                           2012年3月25日


本文摘自: 永城人论坛(http://www.yongchengren.com/) 详细出处请参考:http://www.yongchengre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403&extra=page%3D1%26filter%3Dtypeid%26typeid%3D2%26typeid%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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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19: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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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9 21:3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抱歉,帮不到你 帖子给你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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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6 20: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朱学民辱骂殴打老人,态度蛮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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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1: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这个狗狗会解释说 这是他丫的临时工米素质  我们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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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8 18: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永城纪委已经落实了,还没有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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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6-8 18: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有当时在场的群众可以证明,这个官老爷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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