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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三治三提”点题整改公开承诺

2013-12-24 00:00| 发布者: 永城新闻| 查看: 1738| 评论: 0|原作者: 今日永城报|来自: 今日永城报


  市财政局
  点题一:实行阳光政府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积极实行阳光政府采购,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编制,开展大规模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扩大阳光政府采购的影响。
  三、公开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对政府采购部门职责、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政府采购阳光运行。
  点题二:加强政府投资类资金监管。
  一、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类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所有建设项目的造价全部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评审确定通知,其他任何评审机构出具的结果,一律不得作为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付款依据。
  三、严格执行工程前期审查制度,确保设计细致全面。
  四、严格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前期各项资料,以便及时有效地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方案和工程概预算文件进行评审,把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招投标前。
  五、切实加强对资格预审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力度,对投标文件严格把关,谨防资质挂靠现象,并保证凡通过资质审查的竞标企业都能公平参与投标,有效防止串标、围标、人情标现象。
  六、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肃依法依纪查处、坚决杜绝偷工减料行为和“豆腐渣”工程;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制约,实行责任追究制。
  七、充分发挥“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一“杀手锏”作用,防止将工程转包、分包,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财政部门严格审核用款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审批。
  点题三: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严格执行《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实行先报批后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对处置资产先评估后交易。
  二、加强督查。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国有资产处置情况重点检查,严厉查处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审批后处置过程的跟踪监督,严格处置资产评估,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自卖自买”现象发生,确保处置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时缴入国库。
  四、严肃处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监督电话:0370—5116751   0370—5151114

市统计局
  点题:增加统计数据透明度和准确度,积极向社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一、严格遵守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恪尽职守,履行职责,爱岗敬业,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依法依规,阳光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等现象。
  三、主动作为,提高效率。每月3号前把反映永城市经济发展的10余项主要经济指标的《简明统计快报》发送到市四大班子领导手中;每月5日前把永城市主要经济指标,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四大班子、市直有关部门、乡镇党政领导手中;每月16号前把如实反映永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详细经济指标的《永城统计月报》发送到市四大班子、市直有关部门、乡镇党政领导手中,以最快的速度让统计数据与分析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领导、服务于社会公众。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推诿扯皮、不讲效率、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四、对违反《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行为,一经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70—5113228   0370—515111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劳动)
  点题一:解决工人病休、退休办理不规范问题。
  点题二:解决工资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点题三: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大公益性岗位购买力度,推动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一、深化政务公开。对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职能,对外公示,保证阳光作业。
  二、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工资福利制度相关业务。
  三、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严格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程序及时受理,坚持鉴定政策公开、鉴定标准公开、鉴定过程公开、鉴定结论公开。
  四、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职工退休政策法规,严格按照退休条件、审批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正透明。
  五、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凡有培训要求的,均可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财政培训补贴,培训后均可免费推荐就业。全市开展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1.5万人。
  六、加大公益性岗位购买力度,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800个,凡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均能及时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全市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七、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络,搭建用工洽谈平台,畅通务工信息发布渠道,全市全年推荐用工企业不少于50家,举办各类用工洽谈活动不少于5场,促进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7万人。
  监督电话:0370—5125936  0370—51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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