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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最新通告!永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城区范围再扩大!(附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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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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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值班编辑 于 2017-1-13 10:17 编辑

     为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创建文明城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自2017年1月15日(本周日)起。

二、永城市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边界为:

东城区:东至东环路,南至永宿路,西至铁路,北至淮海大道(311国道)。
(东城区禁止燃放范围,北部由原来的建设路扩至311国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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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东至311国道,南至工业路,西至铝厂路,北至沱河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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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共青团员、中小学生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烟花爆竹燃放,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各级公安机关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工作。
安监、工商、环保、质监、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依法履职尽责,协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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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举报热线:110      

来源:永城电视传媒
                    
发表于 2017-1-12 10: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好险,我们刚好在建设路北边。天下城、时代城、紫金华府看来都可以放鞭炮了

点评

开玩笑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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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去你大爷的  老子的炮都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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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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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只许州官打炮!不许百姓放炮!操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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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0: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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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1: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可以制造电子的,每盘放个几分钟,不会造成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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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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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1: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没啥意思,等15的时候是不是该不让放孔明灯了

点评

孔明灯本来只能在开阔地带放,在市区放纯粹放火!有点公德心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2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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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11: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土耳其
他大爷的。死逼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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