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486|回复: 1

与其花钱砸“铁饭碗”,不如花钱造“民生饭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7 15: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5月22日,河南商丘市出台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规定》规定,商丘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可参照其本人工龄给予数万到数十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这一规定,在当地引起巨大争议。(6月6日《新京报》)
  商丘市鼓励全民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活动固然是好的,但由政府花钱“买断”公职人员的工龄,砸掉他们的“饭碗”,让他们自己再去找“饭碗”,再创业的做法则明显不妥。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大多数公职人员经商经验相对欠缺、经商能力相对不足,在失去“铁饭碗”后,很难再找到“金饭碗”,不仅不会促进和带动全民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反而会形成与群众抢“饭碗”,争夺就业机会的局面,这和促进全民创业活动的初衷相悖。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很多公职人员关心的并不是辞职后如何再创业,而是自己的“铁饭碗”能卖多少钱。如果他们觉得“价位”合适,便会决定“出手”,如果“价位”不合适,便会“惜售”。由于经济补偿与工龄直接挂钩,一些工龄长、年龄大的公职人员在权衡利弊后,为得到巨额补偿,可能会辞职,但心满意足的他们,往往不会再考虑二次创业。而一些工龄短的年轻公职人员则不会为了数量不多的补偿而轻易抛弃自己的“铁饭碗”和可能的前程。事实上,“老的钱多不想创业,小的钱少不够创业”正是商丘市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辞职创业规定的普遍看法。
  另外,出资鼓励公职人员辞职经商的做法也很难起到裁汰冗员、降低行政成本的效果。谁又能保证一部分公职人员辞职后,各单位不会再招录新的公职人员?实际上,这也是很多单位都走过的老路,一方面,花钱送走了旧人,一方面,又花钱养着新人。不仅人员未减,反而多花了钱,何苦呢?
  笔者以为,与其花钱砸掉公职人员的“铁饭碗”,不如花钱为无业人员造一批“民生饭碗”。 把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的资金用于鼓励支持无业、失业人员或者低收入人群谋生创业,岂不是更好?
 楼主| 发表于 2008-6-7 15: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拿百姓的钱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

日期:2008-06-07 作者:吴杭民 来源:新华网

    政府出资数万元至数十万元,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政府这一“全民大创业”活动,在当地引起巨大争议。商丘市委“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全民大创业”活动领导小组介绍说,对辞职公务员的补贴资金,都将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6月6日《新京报》)  

    “全民大创业”活动是商丘市推行的一项新的改革举措。改革创新当然是好事,但如果拿财政收入去鼓励公务员辞职,却有点不妥。

    中国财政收入的主体是税收收入,2006年税收收入已经占到了全部财政收入的95.7%。地方财政收入同样如此,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是其主要来源。因此,动用财政收入就是动用纳税人的钱,动用普通百姓的钱。商丘市的这一做法,征得百姓同意了吗?

    虽然,现在没法估计有多少人辞职,也没办法估计所需资金总数。但从报道中看,这笔资金数额肯定不小。该市文化系统明年就要退休的一名官员简单算了一下,按照这一政策他可以拿到八九十万元的补偿。或许他是该项政策的最大收益者,但单就这一个案来说,所需财政补贴数额也是惊人的。

    在执政为民的语境下,政府的财政收入应该最大限度地投入到社会福利、民生福祉等领域,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解决就业、医疗、住房、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等诸多民生问题。事实上,这些领域的投入也亟待不断增加,岂可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挪着它用?

    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现象,在一些地方确实比较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解决这一难题,仅靠花钱鼓励公务员辞职是不行的,而应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公务员管理机制。这才是破除这些官场弊端的真正“良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4-20 06:13 , Processed in 0.482691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