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2737|回复: 105

芒山大汉雄风停建实在令永城人揪心,大家应呼吁续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26 2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永城人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老家永城 于 2010-1-5 19:49 编辑

                                                                               大汉雄风  

塑像高29.9米,底座高11米,总高度40.9米,有十几层楼高,外为塑铜焊接,内是钢架结构,内有四层旋转楼梯,两个观光平台,并安装了观光电梯。游客可乘电梯上至位于塑像肩部的观光平台上,芒砀山景区风景将尽收眼底,游客将会真正体会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另在高祖庙到“大汉雄风”雕塑处建长达300余米的浮桥一座。

  “大汉雄风”项目是按照1998年《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永城市芒砀山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计社会[1998]747号),在专家学者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建设的,按省批文件原计划恢复重建芒砀阁,阁内建置刘邦塑像,顾及景点建设规模、投资和功效,经专家论证后定为不建阁楼,只建塑像,在2005年9月又经永城市计委立项后,2006年8月由永城市芒砀山旅游开发公司先期融资745万元,委托中央美院钱绍武工作室设计造型,由北京翎超美苑公司承办锻制安装。但由于记者的不实报道,07年被迫停工,时过二年有余,项目建设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已经给旅游业的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想想也是,工程已进行了三分之二,让记者给搅黄了,怪可惜的,钱花了是收不回来了,上级应考虑实际,让雕塑成型吧。想想芒山也没有标志性的建筑,让雕塑成为芒山的标志是再好不过了,芒山是我国的汉文化旅游胜地,在芒山的主峰建一座成气候的标志性建筑,不为过吧。想想外地的游客,来到芒山,大老远就可看到刘邦的雕像是多骄傲、自豪的事呀,特别是夜间探照灯打在雕塑上,方圆几十里都可瞻仰到大汉雄风,那是多美的一道风景啊,对提升永城的知名度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永城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努力让雕塑早日“重建光日”。

大汉雄风.jpg

评分

参与人数 4声望 +12 金币 +27 +3 收起 理由
油焖茄子 + 5 估计记者想要好处费没给。
虎头会 + 5 + 10 + 1 关注
百度 + 5 + 10 + 1 支持续建
芒砀之颠 + 2 + 2 + 1 好帖!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09-12-26 20: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雕像与烂铁之间
收不了场了 看谁蹚浑水 背黑锅
发表于 2009-12-26 2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不建实在可惜了在过两年非成一堆烂铁不可,最好的办法打包转手给永煤或神火,由他们续建,谁出资谁受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6 21: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亳州市
让人无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6 21: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回复 3# 百度
发表于 2009-12-26 21: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刘邦手中的宝剑应该换成一匝人民币!
发表于 2009-12-26 23: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这是悲剧…
发表于 2009-12-27 14: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支持建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21: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三楼说的有道理,应该动员有能力的集团出资续建,可以说是共同开发吧。
发表于 2009-12-28 18: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还是市场运作吧,我要是有那么多的资金恨不得马上建成,支持建设!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3-29 14:26 , Processed in 0.43477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