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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永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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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08: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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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征收(7号)的通告

  为实施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并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共2宗,总面积为235.557亩,具体情况为:
  1.地块一位于产业集聚区南内环北侧、青东二路东侧,面积为115.564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乡周庄村。
  2.地块二位于产业集聚区南内环北侧、双风路东侧,面积为119.992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乡大王庄、周庄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
  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侯岭乡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乡周庄村、大王庄村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28日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征收(6号)的通告


 为实施公共利益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并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地块位于产业集聚区青东四路东侧、化工三路南侧,土地面积为144.331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乡亓庄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侯岭乡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乡亓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23日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土地征收(5号)的通告
  为保障河南洁美新能源永城市龙马50MW风电项目用地需求,并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用途

序号

位置

权属

面积(公顷)

用途

1

卧龙镇浑河村

浑河村

0.0352

风力发电

2

卧龙镇魏桥村

魏桥村

0.0704

风力发电

3

卧龙镇潘桥村

潘桥村

0.0352

风力发电

4

卧龙镇潘双庙村

潘双庙村

0.2112

风力发电

5

卧龙镇潘老家村

潘老家村

0.0352

风力发电

6

卧龙镇黄庄村

黄庄村

0.1056

风力发电

7

卧龙镇高胡楼村

高胡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8

卧龙镇丁楼村

丁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9

卧龙镇王行村

王行村

0.0352

风力发电

10

卧龙镇刘园村

刘园村

0.0352

风力发电

11

卧龙镇潘楼村

潘楼村

0.1056

风力发电

12

卧龙镇伊庄村

伊庄村

0.3852

风力发电

13

卧龙镇余庄村

余庄村

0.0352

风力发电

14

卧龙镇刘楼村

刘楼村

0.0704

风力发电

15

合计


1.2300



  二、土地现状调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卧龙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卧龙镇浑河村、魏桥村、潘桥村、潘双庙村、潘老家村、黄庄村、高胡楼村、丁楼村、王行村、刘园村、潘楼村、伊庄村、余庄村、刘楼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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