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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生命安全,避免疫情期间公共场所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自2020年2月3日起(正月初十),永城市城乡居民医保大厅暂停现场办理业务,期间通过微信、电话、邮箱等线上服务竭诚为您服务。 一、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变更、接续业务(业务电话:5121936) 参保单位通过远程申报系统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办理增减员业务,将相关手续的电子版(扫描或者拍照)通过微信群传给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进行缴费和人员变更等业务,待疫情结束后参保单位再上报纸质材料。 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信息查询(业务电话:5118093)。 2020年2月29日之前继续在永城市税费征收大厅给予缴费(地址东城区中原路市直第一小学对面),也可登录“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服务”进入“业务经办”进行“城乡居民参保”,按提示填写有关信息,登记成功后进行缴费业务。 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业务(业务电话5180169) 1、在省外就医或者其他未直接结算的(含大病手工报销),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延长至2020年底;2020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延长至疫情结束。个人手工手续报销暂停收取,待疫情解除后办理。 2、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诊感染者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转诊转院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患者无需垫付医疗费。 四、转诊、异地备案业务(居民电话5180167或5180168;职工电话5121307) 1、转诊业务实现零跑腿,由市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永煤医院、神火医院、妇幼保健院医保办办理纸质转诊时,告知患者带转诊单直接转往上级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医保办为患者办理转诊备案信息上传,信息发至转诊业务群,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电子转诊。 2、长期异地居住市外就医时,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豫保通”(在省内就医使用“省内转诊”模块,在省外就医使用“跨省备案”模块)办理电子转诊就可以就医结算,不再打印纸质转诊单,无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或直接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办理)。 五、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及医疗救助业务(业务电话5059525) 1、门诊零星报销(重大疾病和特殊慢性病种)省内就医未直接结算的,2019年发生的费用延长到2020年底,2020年发生的费用延长到疫情结束。 2、门诊慢性病修改定点医疗机构、病种信息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发送到慢性病修改微信群给予更改。 3、门诊慢性卡办理不受申请时间限制的特殊病种,由医疗机构代收相关病历手续,统一上报给予办理。 4、门诊慢病患者一次开药量延长为两个月,相关保障政策至疫情宣布解除之日终止。 5、医疗救助个人手工手续报销暂停收取,待疫情解除后办理。 六、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电话5121307) 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手工手续报销暂停收取,待疫情解除后办理,2019年生育人员保险待遇申请延长到2020年底,2020年发生费用相应往后延迟一年。 七、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业务的人员,佩戴口罩办理,并拨打预约电话:13603701860。 全市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阻断疫情,你我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贡献力量。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互相告知。
现场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谢谢您的配合! 永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编审:张朋 来源:永城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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