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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注意!房地产扫黑除恶来了!重点查处这8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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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4 09: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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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部署,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共分3个阶段,2018年为第一个阶段,属于启动期,2019年为第二个阶段,攻坚期;2020年为第三个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压倒性胜利。   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也不例外,2019年进入第二阶段攻坚期。目前各地正在展开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和落实工作。
       大家知道,在房地产快速发展的20多年时间里,房地产行业中也积累了各种乱象,对购房人、对业主、对租房者、被拆迁人等造成了侵害和利益损失,开发商、建筑承包商、房产中介、物业公司等组织,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和资源,肆意侵害普通老百姓利益。   这一切,随着国家对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相关的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将得到彻底清除,最终还大家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房地产领域8大突出问题:      1.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目的是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供应端确保住房有效供应,当前,一些开发商为达到利益最大化,拿地后迟迟不按规定开工,坐等升值,一些楼盘已达到销售条件,但就是拒不领取销售许可证,更有甚者,领取销许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开盘,故意制造违规假象被查封,以拖延销售时间达到涨价目的,这些捂盘惜售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另外,开发商或者房产代理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涨价氛围,以达到购房者恐慌入市购买目的,均属于打击之列。
       2.捆绑销售,精装变“惊装”

       在楼市调控期,部分楼盘备案价格受到限制,开发商为获得高额利润,往往通过毛坯改精装,捆绑车位销售,如明明只有800元/平米精装成本,却对购房者报价3000元/平米,到交付时,装修质量“惨不忍睹”。市价5万的车位,卖给购房者15万,否则购房者就无购房资格。类似双合同现象,也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3.强制交房
一些开发商在工程进度上、质量上把关不严,有的甚至通过“跑关系”获得竣工验收证照,把明显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更有甚者,开发商并未取得《竣备》等合法手续,为减少或者不赔偿延期交付违约金,仍然强制购房者收房,购房者若不收房,还煽动社会黑恶势力恐吓购房者。还有开发商为获取利益最大化,强制购房者一次性缴纳数年的物业费才可收房,这些行为都属于涉黑打击之列。

       4.以恐吓、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交易,或以此为手段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纠纷问题

       各地住建部门都印发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模板,买卖双方应在公平公正的合同条款下进行商品房交易。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房产中介,都应遵循合同约定进行合法交易,不得违背购房者意愿强制买卖,更不能利用社会黑恶势力胁迫解决交易过程中的纠纷,逼迫购房者就范,侵害购房者和房主的利益。

       5.非法房产代理机构

       房产代理机构在楼市火热期,利用自身掌握信息的有利地位,通过虚假宣传,欺瞒购房者和卖房者,有的甚至唱双簧,与同行形成垄断不正当竞争,骗取高额回扣,囤房哄抬房价吃差价。事先说不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后收取中介费等等行为。

       6.租房市场上,暴力手段驱除租客,强制上涨或者克扣租金押金等行为

       本项涉黑现象更多的发生在房产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以下行为:一是违规打断房屋隔断,利用政策“洗房”;二是租客看房不租,而在别处租房,索要跳单费;三是签订租房合同后,向租客索要各项费用,迫使租客搬离;四是以房东要收回房屋为理由,驱除租客,扣留租金和押金;五是租期满后,吹毛求疵,以各种理由拒退押金。

       7.严打“黑物业”

       物业队伍中的一些涉黑现象让业主苦不堪言,涉黑物业也属于重点打击之列,主要包括四种类型:一是强势捆绑收取费用,强行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和绿地,侵害小区业主利益;二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骚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新老物业正常交接;三是阻挠、干扰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或换届选举;四是在小区业主房屋装修过程中,指定业主购买水泥、河沙等装修或建材设备,通过黑恶势力强行接管项目。以上四种物业涉黑行为都是重点打击对象。

      8.暴力拆迁

       征拆领域涉黑行为,往往是征收方受到各种利益驱使,违法强征强拆,被征收方被不公平对待,甚至暴力对待。根据国家《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市的黑恶势力都属于重点打击之列。在征地强拆时,被拆迁人遇到暴力征收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拍照、录音、录像等保留有力证据。

       目前各城都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如果大家有房地产领域涉黑线索,或者自身在购房卖房程中、小区居住生活中、拆迁时等遭受威胁恐吓、不平等对待,都可以举报,大家不要有任何顾虑,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都会得到全面保护。
目前,一些城市也有巡视组进驻,线索人也可以直接向他们反映情况。               
发表于 2019-7-14 09: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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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4 10: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本帖最后由 Hi熙忑乐 于 2019-7-14 22:11 编辑

楼主!你相信吗?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中介租赁管理办改名中介公司,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告到纪检监察部门,回复是:房管局员工多,吃不上饭,发不起工资。
   请问:房管局违规办企业,做生意,有没有请示上级,有无政府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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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4 1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永城市房管局中介租赁管理办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   金诚信房产中介公司经多方打听,原来是永城房产超市,在明珠花园南面,俺到永城纪委实名举报,第五纪检监察室受理,永城市中介公司主任蒋鹏违规办企业、做生意。专业对口,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为了逃避调查,说是2018年8月23日变更法人苗自卫。难道苗自卫就不是违规办企业、做生意?丢车保帅。  苗自卫永城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发办主任,副主任邵杰套牌合同,偷梁换柱假备案,至今逍遥法外。    永城纪委第5监察室回复:你告房管局中介租赁管理办蒋某违规做生意办企业,蒋某已不在管理办上班,房管局员工多,发不起工资,吃不上饭。
俺就纳闷了?吃不上饭,为什么有那么多黑野中介,不停游荡在各小区,好像地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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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17: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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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8 12: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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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4: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安阳市
信件信息查询编号:XJ_1b043c115f134cc4信件标题:家长房子开发商和中介信件内容:买房时去各大房产售楼部问询都是没房所在,但是在我们备案系统可以看到一些房子是没有备案的,还有很多销售顾问微信给我发信息说有房子,合同写的价格是政府调控价格,实际给的价格要高于这个价格很多。很多中介卖的房子也都是直接在售楼处签合同,合同上面的价格也是国家调控的价格,实际的付出的价格也是高于这个价格,老百姓们没有办法去解决这种事情,领导们怎么可以解决开发商和中介鉆政策的空子,哄抬房价,让我们家乡人满腹怨言,希望我们美丽的永城越来越好,每人都能有房住,获得好的教育和生活质量给我们国家和家乡输送人才。接收时间:2019-07-12 11:09:02答复时间:2019-07-12 11:11:07接收部门:房管局答复部门:房管局处理结果:为确保我市住房价格的稳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成立房价核算工作组,结合项目的建设成本、档次等相关因素综合核算,确定销售均价和最高限制单价,并报市物价部门进行价格登记备案。下面是经市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后准许销售的部分小区:天润府限均价5900元/㎡,限最高价为6200元/㎡;滨湖桃源限均价5790元/㎡,限最高价为6150元/㎡;上海公馆限均价5300元/㎡,限最高价为5830元/㎡;建业联盟新城限均价5050元/㎡,限最高价为5368元/㎡;观湖壹号限均价4834元/㎡,限最高价为5580元/㎡;学府雅苑限均价4600元/㎡,限最高价5600元/㎡;东方大境限均价3400元/㎡,限最高价为3740元/㎡。通过上述内容及数字显示,高品质小区与普通小区相比价格要高,并不是炒房而形成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整顿打击房地产黑中介机构的统一安排,2018年下半年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成立联合执法组,创造性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黑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办公场所门店招牌实施了强制性拆除,对黑中介形成了威慑,被打击的黑中介机构已全部被停业关门。依法打击黑中介67家,并多次在永城电视台民生频道和中国移动手机信息平台上进行通报公示,恶意炒房、操纵房价的乱象已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经调查,我市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开发小区均有自己的销售人员,规模大的高品质小区销售人员多的达到几十人,规模小的一般小区也近十几人,故该网友反映“几乎所有房子都被中介垄断炒作”的情况是没有道理的。 为防止黑中介死而复燃,我单位已派出执法车辆,抽调熟悉房地产工作的业务骨干,工作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巡查小组,每天进行市场巡视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强制黑中介机构彻底停业关门,达到整治房地产黑中介机构违法经营的真正目的,让人民群众买上放心的房屋。 今年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我单位对正在销售的楼盘派驻工作人员。要求监管人员到各营销中心一线进行监管,针对不法房企加价销售、捆绑销售、囤积房源及黑中介恶意炒房等违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乱象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各楼盘在销售中心醒目位置公示了“购买商品房警示”、“小区限均价、限最高价公示牌”,并在每个销售现场设立投诉点,以便及时掌握各楼盘销售情况。 为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黑中介暗箱操作、哄抬房价等不法行为,有效保护购房人合法利益。目前我市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施行统一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在开发办网签大厅统一办理,购房人需认真阅读《购买商品房告知书》,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鼓励购房人投诉举报不法房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以便及时有效发现和查处不法行为。按照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关于全市房地产调控实施意见》精神,我单位严格落实“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不足5年的,合同备案不得撤销”的规定。针对不法行为,立案一起,彻查一起,从严处罚,坚决打击害群之马。对于发现的问题楼盘,严格执行市委书记李中华同志“三年内不予调价,三年内不予过户”重要指示,并通过网络媒体给与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全方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房企及黑中介机构。确保市委市政府“稳房价”、“惠民生”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 如在您购房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0370-5131750进行投诉,举报。我单位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永城市住房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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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6: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坚决打击渗透到永城房管局的黑恶势力,让不法分子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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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3 02: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什么是网签?早期房产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仅是在售楼部签订合同文本,再将文本拿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从签订合同到备案有滞后性,中间的时间差往往给了“一房多卖”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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