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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永城城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不动产登记,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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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5 21:3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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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城市规划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登记交易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日前,市政府出台了《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规划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登记交易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永政〔2018〕2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广大群众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更好地办理登记,6月25日,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夏明旭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夏主任您好!请您先介绍一下,什么是城市规划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


夏明旭:好,这个问题包含了三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二是划拨土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三是《意见》所称的划拨地房产主要是指划拨地上的住宅类、商铺类的建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办公用房等其他类别的建筑不在此次解决范围。
记者:《意见》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哪些?
夏明旭:城市建设初期,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政府为鼓励单位、个人向东城区迁移,带动繁荣发展城市,政府采取以划拨等方式,给政府、部门和企业供地建设住房。具初步核查,我市划拨地上的房产约涉及4万余户、近15万人口,造成部分群众购房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使其权益得不到保护,并影响了购房人的户口迁移和子女上学等。对此,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反映房产证办理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这一问题高度重视,为妥善解决广大群众反映突出、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难的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研究批准出台了该政策文件。
记者:解决划拨土地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是什么?
夏明旭: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原则,刚才我也谈到了划拨土地房产登记问题是由当时的历史环境造成的,既然已经形成了目前的这种事实情况,我们就要尊重历史,尽力解决划拨地房产办理难的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此次登记的范围有哪些,散居片居民自建房是否属于登记范围呢?
夏明旭:《意见》中对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
一是区域划定范围为城市规划区的东、西城区。
二是用地性质划定范围为国有划拨土地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是时间划定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且2014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房屋。纳入本《意见》解决问题的房屋,需同时符合以上三个基本划定范围,缺一不可。散居片居民自建房是否属于登记范围存在两种情况,一类是符合刚刚所讲的三个条件,这样的散居片房屋也在此次登记范围。另一类是范围和时间符合规定,但是土地是集体的不是划拨的,这类就不属于登记范围。
记者:登记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夏明旭:当事人准备的登记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权属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没有不提交,但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书)、房屋安全承诺书、房屋竣工材料(自建房屋除外)、房屋现状定位图、现场踏勘,初始登记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房屋面积测量报告。
记者:办理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夏明旭:具体办理程序有四项:一是申报,申请人按照以上所要求的材料,准备相关材料,提出办理申请。
二是审核,部门受理,分别认定,集中办理,按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审批及认定事项。
三是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屋、土地需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
四是登记,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补缴相应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后,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相关部门认定意见、处理结果及相关房屋登记资料,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记者:办理登记是否有时间限制,各单位登记时间有要求吗

夏明旭:办理登记有时间限制,按照《意见》要求,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文件于2018年9月1日下发,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各单位集中办理登记时间分别:
党群口 6月1日-6月20日。
政府口、政法口6月21日-7月10日。
财贸口、农口7月11日-8月31日;公交口、计建口、文卫口9月1日-9月20日。
驻永单位、市属企业、医院学校9月21日-10月10日。
请各单位按照工作组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办理。建议申请人到自己的单位进行申请,由单位统一办理,购买他人房屋的,查清自己房屋土地的划拨单位是哪个部门,首先到这个单位进行申请,找不到单位的可以直接向我单位申请办理。
记者:具体办理时,如何进行联系、咨询和沟通呢?

夏明旭:我单位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群众可以根据区域联系咨询。
具体的管辖范围和联系方式是:
领导组办公室电话:0370-5185977。
第一组东方大道以北、雪枫路以西,刘予永 13938933117,夏新义15138566518;
第二组东方大道以北、雪枫路以东,赵鑫 13781567123,曹辉13837095087;
第三组东方大道以南、雪枫路以东,丁卫东 18537080666,徐少修13781428954;
第四组东方大道以南、雪枫路以西,张鸿飞 13937065200,徐建飞15903812315;
第五组西城区;闫明13837025535,刘春梅15939379762。
记者:办理登记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
夏明旭:办理登记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房屋用途为住宅类、商铺类的,分别按照房屋登记价格的2%、5%补缴土地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平方米20元,契税税率按现行标准执行。例如甲的房屋为住宅100平方米,房屋评估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那么该房屋登记总价为15万元,需要缴纳土地价款为15万元乘以2%,即为3000元,基础设施配套费100平方米乘以20元为2000元;契税按现行标准执行。
记者:夏主任,还有哪些需要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的事项吗?
夏明旭:需要广大干群注意的是办理时间,刚才我谈到了《意见》中登记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日。一旦文件截止,解决城市规划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登记交易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结束后,工作组自行撤销。规划区国有划拨土地房产登记交易的问题将无法再进行解决,那么今后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划拨土地房产将再也不能进行交易、抵押等事项。因此,建议大家吃透政策文件,积极办理划拨地房产登记,一定要搭上划拨地办证这班车。
本期编辑:杜康  

来源:今日永城(id:jryccm)”!

               
发表于 2019-6-25 22: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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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5 23:43:07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办房产证时谁不拿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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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08:09:55 【由永城人(永城论坛)手机版发布】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关键是土地出让金,有的房子已经盖好20年了,有消息说让按2017年的标准拿出让金。这是明抢啊!这样做有啥根据?缺钱也不是这样搞的,政府这种吃相也太难看了!

点评

有道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6-2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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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08: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永城的城区民房,从13年开始就不给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政府这是下定决心要推高永城小区和高层的房价,一心一意要清理新城小区和小高层的烂尾和库存。但是没必要这么刻康还我们广大的民房老百姓吧???买的民房六七年之久也不给办理过户。瞅瞅永城的一般小区都开口要加五六千元一平方,甚至有的七八千元一平方。ZF一直在报道说出台政策调控房价,但是我们发现,永城的房价,越是调控,价格是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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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09: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提供的材料有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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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09: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永城老庞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9-6-26 08:09
关键是土地出让金,有的房子已经盖好20年了,有消息说让按2017年的标准拿出让金。这是明抢啊!这样做有啥根 ...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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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0: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房产证无法过户的一般散居片比较多,我感觉基本无法提供这些材料,要是能提供全的话,房产证当年就办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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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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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7 17: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现在大部分 民房 散居片 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吧  符合政策的 没有多少啊     
符合的都是 家属院 家属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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