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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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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4 15:23:13 |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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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明武宗正德四年(1509)
[1-2]
,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王守仁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学说既针对朱熹,也不同于陆九渊。朱陆都主张知先行后。王守仁反对将知行分作两截,主张求理于吾心。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个功夫的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离,也没有先后。与行相分离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与知相分离的行,不是笃行,而是冥行。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强调道德意识的自觉性,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另一方面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指出人要在事上磨练,要言行一致,表里一致。但他强调意识作用的结果,认为一念发动处即是行,混淆了意识活动同实践活动的界限。他提倡知行合一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克服“一念不善”,这是他的“立言宗旨”。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是一种讲内心“省察克治”的唯心主义道德修养学说。他所谓不曾被私意隔断的知行本体,就是指“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的良知,认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他的“致良知”即知行合一,就是“去恶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他声明:“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知行”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范畴,其始于《尚书》与《左传》,《尚书》有“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之说,《左传》有“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之说。知指认知或良知,行指行为、行动。知行关系在中国哲学史上主要指道德认识与道德践履,其代表人物是朱熹、王守仁;也指一般认识论的意义,特别是清末、民国时期,代表人物是孙中山、毛泽东。
汉代以后、北宋建立之前,儒学受到佛老二氏的冲击,儒学在社会基层至上层的影响力都比汉代减弱许多,因而在两宋时期,大儒们一方面反佛老而重振儒家的地位,一方面亦希望为帝国建立一套道德规范。知行问题正是儒家道德规范的核心。
后来,针对“假道学”、“伪君子”屡见不鲜的社会现象,朱熹提出“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之说,即认为人在良知、圣人之言中的道德认识是容易的,不过之后的道德践履才是重点,人们应该努力去道德践履。朱熹还比喻说:“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 与朱熹同时的陆九渊有“心即理”的学说,他针对当时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而不去道德践履的现象,提出了“尊德性”是主,“道问学”是次的观点。在朱熹看来,“尊德性”与“道问学”是平衡的,陆九渊反对说:“吾以为不可,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
朱熹去世后,他的学说才被朝廷推崇,在元、明、清三代被誉为圣人。与此同时,朱熹的知行观给了人们这样的借口:我知得不够,所以还不能行,等我的知足够了再行。可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明代,首先对这种现在发难的是陈献章。陈献章曾经以才学“名震京师”,才能为大家所公认,然而却受到伪君子的排挤、攻击,甚至参加科举考试的试卷也不知去向,这使他对知行分离的现象深有感触。陈献章指出:“圣贤垂世立教之所寓者,书也。用不用者,心也。”这就是说,人心是根本,知而不行,阅读再多的圣贤书也是白读。陈献章的“道通于物”的学说,既指无形的道需要通过有形的物表现出来,又指“知”——道德认识需要通过道德践履表现出来。
紧随陈献章之后的湛若水、王守仁各自提出了知行合一之说。湛若水说:“内外合一谓之至道,知行合一谓之至学,如是则天地乾坤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在我矣。”所谓“天地乾坤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在我矣”说的是“万物皆备于我”的理想境界,“随处体认天理”是达到这种境界的途径。随处体认天理是湛若水的心学宗旨,其中所说的天理包含道德之理,他特别指出“体认兼知行也”。在知行合一的基础上,湛若水认为道德认识应该与道德践履齐头并进,而不是非要等道德认识有进步之后再使道德践履去进步。湛若水在“理气合一”学说的基础上指出“真知流行,即是知行并进”,又在“体用一源”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易经》教人做君子的言论提出“主宰处是知,发用处是行。知即乾知大始,行即坤作成物”的观点。
对于知而不行的时弊,王守仁有这样一段一针见血的话:“今人却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功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已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又不是某凿空杜撰,知行本体原是如此。”他认为,“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又强调“圣学只是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王守仁把执行范畴中的知理解为良知,认为圣学功夫即致良知。
可见,知行观都是受到历史发展、时代精神状况影响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无论何种知行观,都认为知行是不能分离的。
知行合一,网上词典的翻译是“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意思是“知识和行动的统一”,这个翻译没有大问题,不过用来翻译心学的知行合一,却是值得商榷。knowledge除了有知识的意思,也有了解、理解的意思,这和心学的“知”也是有相通之处的。另一方面,心学的知行合一翻译成“Unity of conscience and action”——良知和行动的统一,是否准确呢?答案是否定的。即使在王守仁的学说中,知行合一的“知”也不能等同良知。知行合一的“知”,无论是《左传》、程朱理学还是心学,用现代语言来说,是一种内在的认知、内在的知识,重点在于指引人的行动,范畴是人的道德本质、人与世界的关系。内在的知识,在西方哲学中,也有信仰、道德、灵性的内涵。
因此,知行合一,应该翻译为“The unity of Inner knowledge and action”——内在的知识和行动的统一。

王阳明在贵阳北部修文县县城龙场镇龙场悟道之后 , 非常深切地了解到了生命的真相,是一种苦思后的彻悟。王阳明认为心灵态度决定行为方式、世界观点,例如《列子》故事之“疑邻窃斧”。从此与朱熹学说分道扬镳,建立了心学体系大成的开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行后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归于王学的弊端。
王阳明这样用意念代替“行”合理的方面,要人们树立一种信念,在刚开始意念活动时句依照"善"的原则去做,将不善和恶消灭在刚刚萌发的时候,这也叫“知行合一”。所以,对“知行合一”应该全面理解,这样才能正确评价。 另外,王阳明的教育思想中还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第一,立志、勤学、改过、责善。“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衡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所底乎?”“而且立志可以促使勤学,”“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改过”是指自己,“责善”是劝别人改过,这里面还包括了“谏师之道”,即向老师进谏,指出错误。第二是独立的治学精神和能力。第三是循序渐进与因材施教。第四是强调身体力行。这些教育思想对今天的青年人学习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发表于 2019-6-14 20:11:38 |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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