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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虎头会

[焦点话题] 关于李新功案件讨论专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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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死对不起永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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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同意!刚刚我被删了贴{: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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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对李新功案件的一点商榷!
    1.所说的“黑幕”纯粹出于揣测,缺乏证据!是否有同案犯,应该属于公安、司法、检查机关来立案、刑侦后确定!
    2.此次案件本身是从李与受害人之间的中间人落网开始的,三者间形成的是“受害少女——中间人——招嫖人员”的一条链接,是社会闲杂人员,引诱未成年女学生,组织或胁迫的方式使其被不法人员侵害!
    3.至于政府跟他划清界限的事情,这是确定无疑的!在李臭不可闻、而且遗臭万年的这种行为,充分发挥了“一颗老鼠屎毁坏一锅汤”的扩散效应,其它清白的政府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绝对是躺着中枪,而且无可辩解,不能辩解!我们在幸灾乐祸、津津乐道的品评此事,又义愤填膺、踌躇满志的声讨此人,似乎非此不足以维护社会正义一般!但,是否能够更为中庸的看一点,其实还有其它人也是无辜的受害者!没有必要以一种臆测的、揣摩的、预估的,诱导性的变成“横扫千军”的一棍打死!
    4.再者,用句“五十笑百步”的说法:浙江永康还发生了大规模的企业家嫖宿女学生的事件,说明此类问题,也不是一个绝对的个案,而是一种较为隐形的普遍性事件。不过是因为参加了“未成年少女”、“强奸”、“政府官员”等极具吸引眼球的字眼,让此类个案变成了一个所谓的“新中国第一丑闻!”在此,笔者不能无据论断,不再赘述!
    5.此类问题我们在愤慨、气愤、暴怒之余,我们却忽略了此次案件的最本质问题:教育的失败!
    社会闲杂人士,引诱无知女学生参与社会“援交”活动,其背后隐藏的是我们在青少年思想阵地上最后一块高地的失守!所有的问题,不能仅仅从这件刑事案件为终结点,更应当从这个角度开始永城自身的反思!
A、为什么这些学生会与社会闲杂人士相互结合?这些学生是否也有责任!
B、为什么这些学生会轻易相信陌生人,并与他们一起离开学校?学生的家庭教育是否也有责任?
C、为什么这些学生在事情发生后没有马上报警?我们的学校的司法教育,和对学生法律观念的培养是否真的做到了?
    以上只为本人的一点愚见,供商榷!
本文摘自: 永城人论坛(
http://www.yongchengren.com/) 详细出处请参考:http://www.yongchengren.com/thread-114298-2-1.html

点评

请与受害者家属换位思考,设身处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6-1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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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声望 +15 收起 理由
永城人士 + 5 精品好贴
虎头会 + 5 赞同
甘道夫 + 5 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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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lxpcyh 发表于 2012-5-28 19:11
李新功糟蹋了永城的道德地线,
他立刻除死也解不了永城人民心中的怨恨.
李新功为什么会走上禽兽之路.

媒体呼吁河南公布官员强奸幼女案详情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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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是否有更大黑幕 那些社会青年、闲散人员、校内黑恶威逼利诱未成年少年呢?
没有他们的帮助 李是很难作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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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顺便支持下专贴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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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这事做得太绝人性了  会遭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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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19: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这次估计谁也救不了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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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0:5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清远市
杀了都不足以解民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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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8 20: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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