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启用了
本帖最后由 永城一份子 于 2016-4-25 21:48 编辑为规范永城市东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对城区交通秩序的影响,促进永城市文明交通创建工作,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启用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设置安装的高清晰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启用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的有关事项公告公示如下:
启用时间: 2016年6月1日
抓拍路段 东方大道全段(东起东环路口,西至天香公园) 光明路全段(东起东环路口,西至民生路口) 永兴路全段(东起东环路,西至芒砀路) 铁南路全段(东起东环路,西至芒砀路) 开源路全段(东起雪枫路,西至牡丹路) 铁北路全段(东起东环路,西至牡丹路) 欧亚路全段(东起东环路,西至铁路) 建设路全段(东起东环路,西至芒砀路) 文化路全段(南起沱滨路,北至淮海大道) 中原路全段(南起沱滨路,北至淮海大道) 雪枫路全段(南起沱滨路,北至淮海大道) 百花路全段(南起沱滨路,北至东方大道) 芒砀路全段(南起人才交流中心路口,北至淮海大道)以及与上述道路相连路口200米内路段。
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百元罚款。为此,敬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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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相约一世 于 2016-4-25 08:32 编辑
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乱停车!是以车内有人或无人为依据?还是以停止行驶时间为依据?
出租车司机们都习惯了:两辆车停在路口,悠闲的对话!随处停车!——他们车内都有人,影响别人吗?这是当然的!但很少被判违规停车!
当然,还有一些类似于出租车行为的私家车
没车不怕 楼主发贴辛苦了,感谢您的分享!: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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