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 发表于 2009-3-3 22:21:10

从杀人案透视当今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

老城一高家属院东发生的碎尸杀人案终于破解了。不过真的要感谢JC们,辛苦了!(没有搞成溺水身亡!)使杀人狂魔的谣言不攻自破!算是给永城的人们吃了颗安定丸。真正维护了永城的治安。
   但结果仍然出乎人们的意料,因为不是敌杀仇杀,而是自己人,被害者世界上最亲的两个人:老子和儿子。简直令人难以相信!
   也许该为死者讳,但能让自己年老的父亲和年幼的儿子如此痛恨,当有不为人所知的龌龊。人说虎毒尚不食子,所以对于这两位杀人者可以有某种理解,但无论如何不值得认可和同情!
   听人们议论起来,多是替那个尚在上高中的孩子惋惜。认为爷爷实在应该自己去承认杀人碎尸,一个人担当而不必牵扯到孩子。这样就能保住孩子的前程,一家子也不会支离破碎。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毕竟有些细节是难以自圆其说的。惊慌之下,真情流露,交待是必然的。更何况对于那个孩子来说,也许让他明白法律的尊严,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他以后要走的路,也许更有好处!
   但无论被害者有何劣迹,打骂妻子也好不敬父母也好,作为孩子尽到最大的力量去劝说,毕竟稍有良心的人,都会很在意孩子的感受,都会想着在孩子面前有个榜样的作用。那么即使劝说无效,杀人也是不应该头脑发热支持的。更何况,如果实在是难受其苦,求助无门,失手将其一棒打死。不应该想着毁尸灭迹。而应该当即投案自首,因为这应该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无论法理还是人情,都当轻判甚至不判。难道这起码的法律意识也没有吗?而竟然做出不可理喻的事情。
   现在的高中生,总以为自己长大了,可以担当很多事情了。仅仅靠自己的血气之勇,去打去拼甚至不惜走上杀人犯法之路。虽逞一时之快,而换来的却是什么呢?除了几年的牢狱之灾外,也许是一生的难以磨灭之痛,心理的创伤恐怕永远难以抹平!而正是读书学知识的年龄,狱中几年出来后,外面的世界大变,再来看外面的世界,如何保证有生存的能力?更何谈有高质量的生活?!
   学校在有些方面也是无能为力的,也许一月之教可以毁于一日街上所见所闻,因为现实和说教反差太大。理想化的生活一旦遭遇不顺心,没有心理倾诉的渠道,很容易走向极端。而我们的教育者总是在苦口婆心的劝说学生学习学习,而谁又去更多关心他们的心理的成长呢?走出校园之前,又如何让他们明白这世界并非尽善尽美,应该理性看待这世界,而不要任性胡来呢?!而他们除了书本知识,真正生活的知识比如法律观念如何才能贯穿到他们的一言一行中去?!
   花季中的年龄,人生最美好的时刻,走好那关键的几步,需要家长学校社会共同的关爱和努力!希望孩子们的明天少些暴力,多点甜蜜。少些恐怖,多点安全!少些胡为,多点理性!多点知识,少点无知!真心的祈祷这些花朵们可以开的更为娇艳,灿烂如阳光!无惧风雨,昂首前行!

znwl 发表于 2009-3-3 22:51:25

:66)

清照易安 发表于 2009-3-4 00:00:48

又是谁之过?
家长?
学校?
社会?
教育?
还是自己………………

专吃兔子的人 发表于 2009-3-4 11:19:05

专吃兔子的人

写的很好.真的.我们是旁观者,无法从近距离角度观察事情的原由.谁好谁坏,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正如楼上所说   又是谁之过?
家长?
学校?
社会?
教育?
还是自己………………
[命运如此安排,总叫人无奈]:34) 哎!

WTO 发表于 2009-3-4 13:41:08

你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啊,加大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律意识的普及。是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的结果。我们要引以为戒,家,校,人,三方联手。内外因共同抓。

发表于 2009-3-4 17:02:10

据说那两个女孩被定义为失足溺水身亡。这次永城JC还真没有令永城人失望。毕竟人们心理不再那么害怕了。以后少些这样德事情才好!

火中精灵 发表于 2009-3-4 17:04:04

也许还真是失足落水,但是应该有其他问题可以挖掘吧?
为什么去哪个地方玩.
就2个人在现场吗?和其他人一起,有没有没救他们的过失.

flying 发表于 2009-3-5 13:26:35

如果这位学生懂法而当时不慌乱的话,会完全是另外一种结局!无论怎样,碎尸过于残忍。也许他认为有担当,替爷爷分忧。但太不理智了!也许他以后可以更冷静!

傲雪 发表于 2009-3-5 22:26:13

明显是爷爷提孙子。。。
不说破的好,太可怜的爷爷了。

- 繁譁落侭、 发表于 2009-3-6 1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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