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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一件意外交通事故引发城市文明进程的小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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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先去交警那接受处罚划分责任 那后去法院起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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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1: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太危险了!这个必须做提示,虽然人行道不能行车,不代表行人就没有安全隐患!孩子要是跑着跑快了勒到也是会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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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人家车 最多陪你2万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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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左手卡农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11:37
先去交警那接受处罚划分责任 那后去法院起诉去吧

这车伤的比较厉害,都割开了,不给赔偿的话是得考虑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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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2: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左手卡农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11:36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的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车辆,将罚款150元,记2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在农行里取了款,然后下来正常驶入机动车道,在人行道停车带停摩托车,办完事出从停车带下主干道,这个过程中撞上了,没有安装反光防护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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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2: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3】5号文《关于对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和搭挂进行安全整治的通知》加大对违章搭挂第四条规定,加强防护电力、通信设施的宣传力度,在电力、通信设施上悬挂出现危险警示牌,在拉线上装反光防护套管,对行人进行有效的安全警示宣传。
         这是国务院的文件,永城联通没有按照这个执行。没有在斜拉线上加装安全防护套管提醒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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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3: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豆浆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08:55
幸好人员伤势不很严重,如果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引起相关单位重视,彻底解决钢索拦路问题,也是一件坏事变好事 ...

嗯,是的,应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尽快解除此类安全隐患,不给“和谮永城平安永城”建设添乱添堵。谢谢你客观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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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3: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哩哩哩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09:18
谁来负责

联通公司没有及时给横跨在人行道上的斜拉线加装反光防护套管,应负监管主体失职责任,国务院有规定,这种斜拉线必须加装反光防护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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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3: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拾肆筆畫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09:44
报警没有,刚缆谁装的就找谁,这事肯定得负责任?

联通公司没有及时给横跨在人行道上的斜拉线加装反光防护套管,应负监管主体失职责任,国务院有规定,这种斜拉线必须加装反光防护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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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8 13:3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风度翩翩的说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5-18 09:55
找联通

联通公司没有及时给横跨在人行道上的斜拉线加装反光防护套管,应负监管主体失职责任,国务院有规定,这种斜拉线必须加装反光防护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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