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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永城: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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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11: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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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近日,永城市纪委出台《永城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管理办法》,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的行为。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婚丧事宜本办法所称“婚丧事宜”指:本人及由本人操办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嫁娶、丧葬事宜。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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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办理婚丧事宜实行报告制度。操办婚丧事宜需填写《永城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表》,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其中,操办嫁娶事宜的需于10日前报告,操办丧事的要即时报告。各单位要建立婚丧事宜报告台账。单位接到报告后,要予以提醒告诫,并实施跟踪检查。婚丧事宜办理完毕后,要于15日内向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办理过程及执行相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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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规定:
党员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不准借机敛财。党员干部本人及本人操办的近亲属婚丧事宜,不准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私营企业主及其他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其赠送的现金、物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管企业、事业单位一律不准将单位公车提供给任何个人用于婚丧事宜。

操办婚丧事宜一般只限在亲友范围内,安排宴席应集中时间,集中地点,不得化整为零搞提前预请、事后续请、分批宴请、异地举办或在曾工作过的地方重复操办。不准用公款向婚丧喜庆事主赠送现金、物品。办理婚丧事宜时,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过度燃放烟花礼炮、放高音喇叭,造成扰民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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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追责
1、对于不按要求报告婚丧事宜的,由所在单位责令其做出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对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行为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钱物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对于违反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婚丧事宜并收受其钱物的,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规定,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4、对于个人动用公款向操办婚丧事宜事主赠送财物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律处分,并责令如数归还所动用的公款。
5、操办婚丧事宜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同时,责令其按每辆车实际产生费用进行退赔。
6、对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多发的乡镇、市直单位,将追究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人员的责任。
7、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对发生其他违反上级关于操办婚丧事宜要求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9、对本单位出现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不制止、对上级交办或催办的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线索不及时查处的,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责任。
10、对阻挠、干扰、妨碍监督检查工作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要严肃查处并从重处理。
来源:清风永城





                    
发表于 2017-2-25 11: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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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11: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落实不了就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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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不落实都是废纸一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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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13: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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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5 15: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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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7 1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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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20: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caozhi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2-25 11:56
落实不了就是废纸一张

落不落实都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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