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沿滩院: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今年6至11月,我院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2件2人,占反渎立案总数的40%。通过扎实开展打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工作,实现了查处和预防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领导重视,部署得力 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可畏为组长,反渎局、反贪局、预防科、法警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了由副检察长牵头办案小组,并从全院各部门抽调一批精干力量进入专案组开展工作,分别深入各部门,调查摸排线索。 二、明确方向,把握重点,效果明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一是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二是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问题,我院反渎局立案查办了沿滩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办主任李某某、现场代表付某某,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工业集中区施工场地疏于安全监管,致使工程建设中发生死亡2人的玩忽职守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提起起诉。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一)加强重大工程领域专项调研。我院按照高检、省院及市院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辖区实际,成立检察长为组长的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领导小组,为减少和预防重大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开展“五进”活动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牵头,反贪、反渎部门积极配合,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为契机,以行业(系统)预防为依托,大力开展预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先后深入到我区国税局、市民政局、区委党校等部门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为各领域、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构建一道坚强的防腐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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