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黑寡妇

[焦点话题] 2018年永城大事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0 17: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趁着年关,该找的都去找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20 18: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沿滩院: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集中力量,扎实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今年6至11月,我院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2件2人,占反渎立案总数的40%。通过扎实开展打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工作,实现了查处和预防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领导重视,部署得力

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可畏为组长,反渎局、反贪局、预防科、法警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的打击力度,成立了由副检察长牵头办案小组,并从全院各部门抽调一批精干力量进入专案组开展工作,分别深入各部门,调查摸排线索。

二、明确方向,把握重点,效果明显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渎职犯罪案件:一是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渎职犯罪案件;二是项目层层转包,施工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犯罪案件;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审批、环评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五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犯罪案件;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问题,我院反渎局立案查办了沿滩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安全办主任李某某、现场代表付某某,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工业集中区施工场地疏于安全监管,致使工程建设中发生死亡2人的玩忽职守案。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提起起诉。

三、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一)加强重大工程领域专项调研。我院按照高检、省院及市院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辖区实际,成立检察长为组长的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领导小组,为减少和预防重大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开展“五进”活动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牵头,反贪、反渎部门积极配合,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为契机,以行业(系统)预防为依托,大力开展预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先后深入到我区国税局、市民政局、区委党校等部门举办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为各领域、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构建一道坚强的防腐长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7-1-20 18: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宣传步长 发表于永城论坛 2017-1-20 18:04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沿滩院: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我院按照省、市院 ...

大家找检察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1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名门世家现在都要交房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19: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想为不作为不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19: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
活该,自己非法集资他人,在房屋未建设完成之前交款都属于非法集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19: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辛辛苦苦半辈子,上当受骗一会子。黑心商家玩票子,无为政客保位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20: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黑心的开发商,政府这个时候咋不出来说句话,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你在哪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20: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党和国家救救大家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0 21: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大家都集中力量把他拉到政府说事,让政府来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3-29 00:23 , Processed in 0.38005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