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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你把法律当什么 于 2016-11-24 13:01 编辑
书苑名家,位居建设路和芒砀路交叉口,本来这么优越的地势,应该打造一个优质小区,看看周边各楼盘,想着也不至于太差,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区,几乎成了烂尾:设施不全、违规扩建,交房至今仍然脏乱不堪,小区各种管理杂乱无章。 就这样一个小区,不仅开发商背信弃义,撒手不管,就连物业公司也助纣为虐,沆瀣一气,不仅物业费没少收,应该提供的服务却“短斤少两”:环境脏乱、对待业主的丝毫看不出是服务,反倒是一副高高在上,爱理不理的样子,根本就没摆正自己的位置,就如同我上街花钱买东西,我钱付给你了,你给了我承诺了一半的东西,我还不能说,否则你连这一半都拿不走,如果你说我不买你的了,他还洋洋自得的说“你说了不算”,普天之下有没有这样的道理,要知道,物业公司你是服务广大业主的,是业主出钱为你支付的薪水。 业主花了一辈子的心血买了一套房子,本指望能够住的舒心,不曾想从交付房款之日就如同跌入火坑,没有一个业主不窝心。业主实在是无法忍受,在11月19日,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发力,集体签名要求撤换天鸿物业,让其他有担当、能作为,诚心为业主服务的物业公司入驻。
物业公司的撤换肯定会触及部分人的利益,就在物业大会召开现场,就有个别人阻挠,场面一度混乱,甚至出现了肢体接触,一个孩子被打伤,110和120都赶到了现场。就算百般阻挠,业主大会还是达到了预期效果,众多业主集体签字,强烈要求现有天鸿物业离开书苑名家。
事情会不会如广大业主所愿呢,还会不会节外生枝,会不会有“手眼通天”的幕后人员以及部分官僚会袒护现有物业呢? 就在这两日,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接连拨打联名撤换现有物业的业主电话,调查问询对现有物业是否满意,被业主一致否定。 据物业管理相关条例规定,每年都要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调查,然而书苑名家因有此撤换物业事件才收到了物业科对现有物业服务质量的调查,不能不说是晚了半拍。 安居乐业,“安居”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首要因素,只有安居了才能会有和谐共处的环境。书苑名家不仅开发商不让业主“安居”,就连现有的物业公司也想登高上肩,凌驾于业主之上,此次广大业主实在难以容忍,集体联名,撤换现有物业,广大业主只想花钱请一个为业主着想,替业主操心的朋友,而不是凡是以物业公司为尊,不作为,并且盛气凌人的“老佛爷”! 广大业主决心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算是再次上访,请愿市委也不妥协,不换物业誓不休!
书苑名家全体业主大会,撤换物业的事,终于在某些人袒护下、包庇下,以一纸连公章都不敢盖的回复给否决,说是有人代签、说是有联系不上的,395票仅仅 被物业科承认了140票,开会当天物业科人员现场监督,有视频为证,厚厚的一摞签字表哪里的代签、怎么联系不上,这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 现在,问一下房管局物业科,你敢拍胸脯发誓吗?如果徇私枉法怎么说!!
你一纸不敢盖公章的回复就否决了全体业主的成果?良心何在,你以为你就可以只手遮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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