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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鱼具同城约钓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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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5 12: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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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lulyy2008 于 2014-8-5 12:32 编辑

9月6号世尚藤田同城约钓永城市"刘亚工作站"友谊赛比赛细则
一、主办单位
    永城市刘亚渔具工作站
二、比赛场地
永城市芒山溪谷生态园
三、策划单位
   永城老刘渔具
四、媒体支持:
湖南快乐垂钓频道
快乐钓鱼
永城电视台
五、同城约钓总冠名:世尚藤田 同城约钓指定用饵:河江海鱼饵
六、比赛时间地点:
9月6日芒山溪谷垂钓基地
七、报名方式:
快乐垂钓网站报名
需要报名的可以点击下面这个链接:http://bbs.happyfishing.com.cn/f ... eid%26typeid%3D1013
直接联系13513700690也可以,或把您的姓名和电话发到这个手机号上面也可以报名。
一天四场
        小混养4.5米手竿,线长不超过杆长30厘米,均采用无倒刺钩垂钓
    鱼情公布:
   小混养  200-500g鲤鱼10000斤、150-400g鲫鱼8000斤
   鱼塘规格:
      小混养池,长110米、宽24米、水深1.7米
   报名规定:
费用为塘费60元/每人,限报100人,报名时间为网上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报到登记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8点截止,过期不登记报道者视为放弃,所交报名费概不退还。
奖项分配:
133921doehdzcfpdofcfas_png_thumb.png (112.3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url=]保存到相册[/url]
5 天前 上传



比赛地点:
河南省永城市芒砀山溪谷垂钓基地
路线:连霍高速芒山出口下高速右转1公里,芒山溪谷生态园院内
比 赛 规 则
    1、运动员按参赛号码检录,抽签,各场钓位号签一经确定,不得私自调换。
    2、钓具自备,手竿钓混养限用4.5米(正负0.05米)钓竿,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一套,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3、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4、必须使用立漂垂钓,严禁双浮漂钓法,漂尖至主线距离不超过0.50米。
    5、使用的钓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使用有害水体和鱼类生活、生存的添加物。禁止使用果冻饵、拉拉糊、粘颗粒及同类型的刮饵形式。禁止使用虫饵、活饵。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7、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鲫鱼、项目只计量鲫鱼为有效鱼,混养鱼只计量鲫鱼、鲤鱼、草鱼、青鱼为有效鱼,成绩经有效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11、比赛按规定时间,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禁止使用通信工具,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故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4、运动员垂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5、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6、然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着装整齐,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判罚条列:
   对违规运动员按下列条款判罚,同一场次第二次违规时取消该场比赛成绩,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比赛正常进行者取消比赛资格。严重违规者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者,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2、运动员钓具不符合规定,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改正后方能继续参赛。
   3、非比赛时间有意使线组入水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4、钓饵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及本场比赛要求或在赛中串饵者可处以罚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理。
   5、以不正当的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6、未经批准私自离开钓位者,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7、比赛中,鱼获若不慎掉在护外,应立即捡起入护,否则该鱼获无效,同时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再将鱼获入护者,除将该鱼获拿出外,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8、比赛结束后,未计量私自放鱼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可追加处罚。
   9、不随区统一入场或换位者,罚加下场名次分3分。
   10、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大声喧哗,将废弃饵料等垃圾乱丢乱扔,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1、故意伤害鱼类,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故意锚鱼,挂鱼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2、运动员的钓点不符合比赛规则,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
   13、故意越位抄鱼或遛鱼影响他人垂钓的,罚加当场名次分3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
   14、运动员不互相尊重;同裁判员或赛会组织人员争吵打闹者取消比赛资格。
   15、运动员其它违反比赛规则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至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的处罚。
成绩计算办法:
   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弃权者不计算比赛成绩。
成绩名次以个人4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总分优(少)者居前,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成绩优劣排序,后以鲫鱼总尾数依次区别先后排名,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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