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人论坛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ycrmyy

[投诉曝光] 永城人民医院商住楼的巨大暴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9 17: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永城市人民医院商住楼建设情况说明
2002年6月,医院经市政府批准购置规划用地,因当时医院经济暂时困难,就动员职工集资购地。我院490多户职工各集资1万元,共计490多万元,在新城欧亚路北,雪枫沟东购地113亩作为新院建设用地,在建设路北购地63亩作为新院康复中心建设用地。承诺,凡集资户在新城建设医院同时,建设家属楼安排一套住宅。
2004年,为解决职工新城住房问题,院领导班子把113亩北半部作为职工建房用地,对住房户型、面积、进行设计后,出台了选房积分办法,职工按职务、职称、工龄、进院时间等进行分数积累。积分出来后,按积分先后顺序进行了选房,选好后在立面图相应的位置上签名。因种种原因当时职工住宅楼没有动工兴建,但当时的积分一直保存至今。
2005年9月1日后,永城市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任何单位不准建家属楼,至今不变。
2007年,随着新城院区建设动工兴建,医院集资职工新城住宅楼建设又成为新的院领导班子的当务之急,被提上议事议程。因为国家家属楼建设政策的变化,新的院领导班子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我院委托永城市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职工商住楼用地问题,双方并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要求,正宇公司上交市财政4000多万元作为63亩地转让金,又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康复中心建设的63亩规划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2010年10月19日,医院成立了职工建房领导组、协调组、选出了建房代表。
2010年10月21日,开发商的建设草案和成本预算出台后,医院印发了《通知》,并把建设草案和成本预算表附在《通知》后,建设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每户110平方米,每平方米1800元,当时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700元。医院及时组织建房领导组、建房协调组对建设草案和成本预算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科室、职工意见,之后,对讨论意见、职工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归纳,然后反馈给开发商。
2010年10月27日上午,职工建房领导组、协调组与开发商第一次会谈。下午,医院集资职工建房协调组增加8人。
2010年10月30日,医院组织建房领导组、建房协调组成员,对新城有职工商住楼建设的单位进行走访、考察、调研,于11月1日进行了汇报,并对医院职工商住楼建设提出了补充意见,并与开发商进行了洽谈。
2010年11月2日,班子成员、建房领导组、建房协调组与开发商进行了商住楼价格会谈。
2010年11月3日,建房领导组与开发商就商住楼价格问题进行第三次会谈。
2010年11月4日,召开了班子成员、建房领导组、协调组、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领导班子对集资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价格问题分别进行了探讨和解答。
2010年11月5日,建房领导组与开发商召开了会议,对商住楼价格进一步洽谈。
2010年11月15日,医院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发职工住房决定的通知》。
2010年11月18日,召开了院领导和中层领导、集资户见面会,院领导解答了集资户提出的建房问题。
2010年11月19日,医院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发职工住房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占地面积、户型设计、户型面积、优惠条件、集资户享受面积、首付款项、续付款项、何时付清、非集资户团购优惠价即首付续付款项等等。
2010年11月22日,建房领导组、建房协调组召开会议,对《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草稿)》进行讨论。
2010年11月24日,永城市人民医院与永城市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永城市人民医院商住楼联合开发合同书》,甲方是医院,乙方是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是永城市人民医院商住楼,又叫江南世家小区,项目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约8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92000平方米,住房户型设计面积大致在120---158平方米之间。联合形式为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乙方以资金、技术和实物出资开发。利益分配为甲方作为出资的政府划拨的土地为489位职工集资购买,乙方应当保证这些职工每人一套住房,乙方提供给甲方集资职工的住房,以每户120平方米为基数,每平方米房价1650元(包括水、电、暖气、燃气的入户费、初装费和地暖),集资职工可优先选房,超出120平方米,其超出的建筑面积乙方应按开盘时的开盘价的5%给予优惠,如所选房屋少于120平方米,其少于的建筑面积由乙方应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如集资职工不要住房,乙方应当按每户1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乙方除供给甲方职工489套住房外,其余房屋全部由乙方自行销售,其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凡甲方职工乙方应按开盘价的5%给予优惠。按照合同约定,每集资职工预交8万元首付。
2011年8月26日,集资职工商住楼建设项目动工。
2012年春,按照合同约定,在商住楼建到5层时,每集资职工付5万元预付金。
2012年9月20日,医院召开选房通知会。
2012年9月25日,在商住楼封顶前,乙方出台了商住楼开盘价为每平方米3740元。经建房领导组研究,医院印发了《商住楼选房办法》,确定了选房日期、选房范围、选房顺序、选房要求。
2012年9月27日,职工建房领导组、协调组成员召开会议,由开发商解答相关问题,并洽谈开盘价事宜,之后,乙方承诺,超出120平方米部分在开盘价优惠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优惠2个百分点,合计优惠7个百分点。不足120平方米的部分,按以上优惠后价格每平方减去1650元计。车位价格按“尚品国际”车位价格优惠5000元,医院职工团购户优惠价不低于集资户优惠价。如果个别集资职工还嫌贵,开发商将按双方协商的实际价格收回。
2012年10月8日,医院把集资职工在选房通知下发后,所反映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归纳后,及时反馈给开发商,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012年10月9日,集资职工以2004年的积分顺序,开始选房。
截止到十月十七日下午五时,集资职工选房进展顺利,已有420名职工选定房屋。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3 22: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不知道大伙最近注意了没有,前期一直火气很旺的某个叫张舒己的先生,现在偃旗息鼓了,据坊间传言,该先生酒间曾借酒意抱怨,江南世家项目让某一把落得足足的,自己鞍前马后当打手,落得还不到其百分之一,还使得自己得罪了全院职工,真是不值得,呵呵呵额呵呵呵,看来分脏不公了,出矛盾了吧.其实,其实有句老话说的好,公生明,廉生威,只要你一心为百姓,何惧得罪百姓呢,起码还要落个流芳百年。但是就江南世家项目看,有几大疑点需探讨:1.江南世家是联合开发的名义做的,既然是联合,你的设计征得双方通过了吗,还有原计划盖17层的,你盖了27层,一是容积率变了,底层的采光没了,二是你口口声声说超出面积按近乎市场价算,那你多盖的每栋楼多出10层,首先是违约了,所售款项医院有权全数收回,再者,卖的的钱要流向哪里呢,是补贴给医院职工呢,还是作为医院的额外收入。大家一定要关注这个事,如果该给职工补贴而不补,那钱流向谁的腰包呢, 即使收益应入到院里头,那大家关注能到帐多少,既然地是大家集资买的,既得利润也应分给大家作为投资收益,再不济,职工贴补不上,那款项落给医院,也给医院建设增添力量,如果分润款项不了了之,是不是也是国有资产流失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24 08:5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前来围观此事,俺表示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0-30 09: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你在这比比啥,有用吗,有胆去找王院面对面说,在这比比的人都是不敢说,还想说的。有胆敢把皇帝拉下马才叫本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9 09: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弱弱的问一下 听说这个楼开始对外出售了 地址在哪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9 12: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职工不团结,个个自私懦弱,当然100个人斗不过一个领导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9 13: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观棋不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9 13: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习总书记的讲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W院长的权力也要考虑怎么用了!
小心老虎、苍蝇一块被打。
狗屎W注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 18: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路过,我是打酱油的,这个房子还是不要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2-2 22: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商丘市
因为国家家属楼建设政策的变化,新的院领导班子经市政府有关领导协调,我院委托永城市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职工商住楼用地问题,双方并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要求,正宇公司上交市财政4000多万元作为63亩地转让金,又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康复中心建设的63亩规划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变更此处为商业用地那么63亩土地上准备建设多少栋商品房及商铺?是全部为人民医院集资户所拥有还是正宇公司在63亩土地上建筑的房子只有一部分供应给人民医院集资户,那么多余出的房产面积以及商铺的拥有权归谁所有?既然是联合开发人民医院以土地入股那么该处63亩土地所获得收益应该怎么分配?而作为院方的说法是如果没有这个开发商公司这个土地就不能通过市长办公会议的决定,63亩土地没有办法变更为商住用地。人民医院集资户就不能在这里盖上房子。这里面有什么黑洞吗?希望可以得到证实!

2010年10月21日,开发商的建设草案和成本预算出台后,医院印发了《通知》,并把建设草案和成本预算表附在《通知》后,建设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每户110平方米,每平方米1800元,当时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700元。市场价格跟联合开发的集资户购买的土地有没有共同性?

2010年11月19日,医院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发职工住房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占地面积、户型设计、户型面积、优惠条件、集资户享受面积、首付款项、续付款项、何时付清、非集资户团购优惠价即首付续付款项等等。
2010年11月22日,建房领导组、建房协调组召开会议,对《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草稿)》进行讨论。
2010年11月24日,永城市人民医院与永城市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永城市人民医院商住楼联合开发合同书》,甲方是医院,乙方是开发公司。开发的项目是永城市人民医院商住楼,又叫江南世家小区,项目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约8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92000平方米,住房户型设计面积大致在120---158平方米之间。联合形式为甲方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开发,乙方以资金、技术和实物出资开发。乙方的资金就是前面所指的正宇公司上交市财政4000多万元作为63亩地转让金而在此时人民医院集资户489户已经每户交纳了13万元先期购房款,技术这个问题才是可笑,一个没有建筑技术的开发商可以开发房产吗?实物是指的什么?利益分配为甲方作为出资的政府划拨的土地为489位职工集资购买,乙方应当保证这些职工每人一套住房,乙方提供给甲方集资职工的住房,以每户120平方米为基数,每平方米房价1650元(包括水、电、暖气、燃气的入户费、初装费和地暖),集资职工可优先选房,超出120平方米,其超出的建筑面积乙方应按开盘时的开盘价的5%给予优惠,如所选房屋少于120平方米,其少于的建筑面积由乙方应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价格给予补偿,如集资职工不要住房,乙方应当按每户1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乙方除供给甲方职工489套住房外,其余房屋全部由乙方自行销售,其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凡甲方职工乙方应按开盘价的5%给予优惠。按照合同约定,每集资职工预交8万元首付。从这段话可以看到土地是集资户购买,而且建筑次房产的费用又是由集资户承担,这是怎么样的联合开发?集资户做的就是付出,利益的回报在哪里?巨大的利润跑哪去了?而且到现在为止为什么不公示建筑开发成本进行审计?如果63亩土地进行公开招标进行开发,集资户不光是可以获得一套房产,还应该获得63亩土地开发所获得的利润分成,这些钱跑哪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投放 | 删帖申请 | 隐私保护 | 使用帮助 | 法律声明 | 举报不良信息 | 返回首页

 

永城人,网聚永城人气! 凝聚永城力量,打造网上永城!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永城人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永城人论坛QQ群列表 | 友情链接/商务合作:QQ/11963852 | 投诉申请/媒体合作/联系站长:QQ/29578249

永城人论坛信息均由注册会员个人自由发布,永城人论坛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永城人论坛法律顾问: ITlaw-庄毅雄律师

友情链接:永城生活网 | 永城房产网 | 永城招聘网 | 永城人才网 | 永城市信息港 | 永城信息网 | 永城人才招聘网


豫公网安备4114810200010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282

QQ|手机版|Archiver|永城人论坛 ( 豫ICP备17039736号 )

GMT+8, 2024-4-25 16:25 , Processed in 0.44888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