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第一次公示
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永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永城市双桥乡王店村附近
投资总额:2934万元
项目概况:拟选的王店村场址位于双桥乡,国道G311南侧,县道X002东侧,面积约152.1亩。采用卫生填埋工艺处理永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库容约96.53万m3,填埋使用年限10年,使用期限内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城市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476600
联 系 人:周怀林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15939096788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邮政编码:453000
联 系 人:赵录庆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373-3670606 通讯地址:新乡市高村路137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单位委托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评价环境影响;
6、公众参与调查;
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二)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简况;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清洁生产分析; 8、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拟建工程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希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和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示信息后将陆续公示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2010年8月5日,特此公示!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6日 政府并不是建设单位? 到底承包给那个公司了? 招标了没有? 2934万元是咋算出来滴? 能说吗? 公示不完全,猫腻。
既然建到双桥乡王店村,最起码要让人家村民投下票,农村的,根本不上网,在这公示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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